ST三圣: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孝友)

查股网  2024-04-30  ST三圣(002742)公司公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条款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以现场方式参加了3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参加了5次会议。在审议议案时,对相关议案充分发表独立意见,对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23年3月24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对补选公司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年4月21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3年6月26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对公司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3年8月29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对公司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会或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了解公司财务情况,并与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财务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公司资金状况,监督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的解决进度,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为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勤勉地履行董事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认真调查、审慎研究,并根据自己专业知识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

2、报告期内,多次敦促提醒公司管理层依法依规追讨全部占用资金,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无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

4、联系方式:xndxzxy@126.com

2024年度,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为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民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并创造良好业绩,发挥自己的作用。______________

独立董事:张孝友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