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三圣: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742 证券简称:ST三圣 公告编号:2024-75号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12号),责令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六个月内完成整改,解决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被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的退市风险。
2、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如法院正式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可能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8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截至目前,公司尚未与中选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因重整投资协议的具体条款、款项支付安排等均尚未确定,重整投资协议涉及的债务清偿方案等具体内容需进一步商谈确定,中选投资人可能需进一步完成其内部决策程序,公司与中选投资人就重整投资协议具体内容能否达成一致及能否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尚存在不确定性。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圣股份”或“公司”)根据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预重整与破产重整衔接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已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完成预重整备案登记。经主要债权人同意,公司已聘任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联合担任公司预重整辅助机构。
2024年9月30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66号)(以下简称“《投资人招募公告》”),公开招募和遴选三圣股份重整投资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以下简称“《深交所14号指引》”)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和遴选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整投资人招募和遴选情况
根据《投资人招募公告》规定,意向投资人应于2024年10月15日17:00前提交报名材料,公司、预重整辅助机构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以及是否符合招募条件等进行初步审查,并向通过初步审查的意向投资人发出《支付保证金通知书》,意向投资人应当在《支付保证金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按要求现金支付保证金人民币7,000万元(大写:人民币柒仟万元整)。
截至2024年10月15日17:00,共有6家意向投资人(联合体视为1家意向投资人,下同)向公司、预重整辅助机构提交了报名材料,公司、预重整辅助机构随即展开了初步审查,并向需补正材料的意向投资人发出《报名材料补正通知书》,要求其在补正期内完成报名材料补正工作。其中,有2家意向投资人根据《投资人招募公告》及《支付保证金通知书》的要求于2024年10月21日24:00前完成保证金缴纳工作,并在公司和预重整辅助机构通知的期限内,向公司和预重整辅助机构提交了《重整投资方案》。
二、重整投资人确定情况
公司及预重整辅助机构收到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后,组织召开了遴选评审会。截至2024年10月31日,根据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经评审委员会对2家意向投资人进行综合评定,并经重庆市渝北公证处全程监督公证,最终确定河北冀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衡集团”)为中选投资人。截至目前,公司尚未与中选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后续,预重整辅助机构将组织公司与中选投资人开展重整投资协议的磋商与签订工作。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的相关工作进展及重整投资协议具体内容将由公司另行通知,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重整投资人基本情况
(一)工商登记信息
企业名称 | 河北冀衡集团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1102109798271F |
注册资本 | 11,388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时间 | 1998年9月8日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注册地址 | 河北省衡水市中华北大街398号 |
法定代表人 | 肖辉 |
经营范围 | 本企业自产的化工、化肥产品,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的进出口业务。以下限分公司经营:生产和销售化肥、化工(不含危险、剧毒、监控、易制毒化学品)、机械设备、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掺混肥料、缓释肥料、控释肥料、磷石膏、尿素、磷酸一铵、磷酸二铵、硫酸钾、氯化钾、硫酸铵、氯化铵、;生产和销售苯胺、硝基苯、硫酸、20%发烟硫酸、65%发烟硫酸、液体三氧化硫、氯磺酸、磷酸、盐酸、过硫酸铵、过硫酸钠、过硫酸钾、环氧氯丙烷(暂时停产);铁精粉批发、零售;仓储运输;新材料技术开发、推广服务;三聚氰酸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二)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冀衡集团与公司及其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四、风险提示
1、截至目前,公司尚未与中选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因重整投资协议的具体条款、款项支付安排等均尚未确定,重整投资协议涉及的债务清偿方案
等具体内容需进一步商谈确定,公司与中选投资人就重整投资协议具体内容能否达成一致及能否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尚存在不确定性。
2、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公司完成预重整备案登记,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的相关规定,如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公司股票将在重整申请受理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
3、如法院正式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可能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8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12号),责令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六个月内完成整改,解决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被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鉴于公司重整相关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请投资者理性投资,充分关注二级市场有关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深交所14号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