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三圣:关于收到重庆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后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重庆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后的进展
暨风险提示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截至2024年4月30日,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含利息)余额11,323.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79%。
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12号),责令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6个月内完成整改,解决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各方已就资金占用问题的解决达成初步共识,但具体方案尚待协商,能否在6个月整改期限届满前完成整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进展情况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整改进展情况
公司董事会一直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并将持续督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
1、公司海外子公司三圣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圣药业”)于2019年6月26日与埃塞俄比亚NIB国际银行(以下简称“NIB银行”)签订抵押担保合同,以其厂房和机器设备作为抵押物为SSC Construction P.L.C(以下简称“SSC”)向NIB银行借款4亿比尔(折合人民币约5,183万元)提供担保,该事项未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已构成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因上述事项导致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SC已提前结清贷款,NIB银行已解除对以三圣药业厂房和机器设备的抵押。公司已启动当地律所和国内律所对SSC还款的手续及相关资料进行核查的工作。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含利
息)余额10,785.18万元(其中公司与控股股东控制的重庆市碚圣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向重庆市万盛区恒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并将该借款提供重庆市碚圣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构成的关联方资金占用余额为9,879.20万元;海外子公司违规对SSC Construction P.L.C向埃塞俄比亚NIB国际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因SSC Construction P.L.C未到期偿还本息被NIB银行强制从海外子公司账户划款导致的资金占用余额为905.9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24%。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尚未偿还。2024年10月31日,根据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经评审委员会对2家意向投资人进行综合评定,并经重庆市渝北公证处全程监督公证,最终确定河北冀衡集团有限公司为中选投资人。目前,投资人正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债权人商议切实可行的资金占用解决方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各方已就资金占用解决方案达成初步共识,但具体方案尚待协商,能否在6个月整改期限届满前完成整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进展情况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可能被实施停牌、退市风险警示的时间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被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自规定期限(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11月10日)届满后次一个交易日(2024年11月11日)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期限不超过两个月。在停牌期限内完成整改的,公司股票复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股票停牌、被实施风险警示等退市相关风险。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