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三圣:关于预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查股网  2024-11-19  ST三圣(002742)公司公告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圣股份”或“公司”)于2024年9月28日在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65号),并于2024年11月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预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77号)。

公司预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债权人会议”)已于2024年11月1日上午9:30以网络方式召开,并对《非现场及网络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规则》进行审议、表决,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应于2024年11月15日24:00前完成表决前完成线上表决。截至2024年11月15日24:00,本次会议的表决期限已届满,现将会议表决结果公告如下:

一、有表决权债权人出席情况

本次债权人会议有表决权人员为已依法申报债权且通过资格审核的三圣股份债权人,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103家,整体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为575,662,725.16元

二、本次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仅针对《非现场及网络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规则》进行表决,截至表决截止时间(即2024年11月15日24:00),相关事项的表决情况如下:

本次表决同意的债权人共100家,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103家的

97.09%,超过二分之一;表决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为480,661,335.24元,占全部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575,662,725.16元的83.50%,超过二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上述议案已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三、风险提示

1、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公司已完成预重整备案登记,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的相关规定,如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公司股票将在重整申请受理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

2、如法院正式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可能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8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2024年5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12号),责令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6个月内完成整改,解决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已清偿完毕,公司已按《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12号)的要求完成资金占用问题的整改;违规担保问题的整改还未完成,公司聘任的国内律所和审计机构将于近期推进完善违规担保事项解除的核查程序。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