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林森:监事会决议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0日以专人传递的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闫玲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7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报》。
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