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林森: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规定相违背的情形。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对外担保的主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为577,645.99万元(均为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的42.32%。
2023年半年度,公司没有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延续到报告期的违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三、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半年度募集资金实
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米哲 叶蕾
2023年8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