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林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7日以专人传递的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闫玲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公司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已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14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11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