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林森:关于持股5%股东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4-02-27  木林森(002745)公司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股东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5%的股东济南汇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减持,权益变动后,济南汇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份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济南汇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济南汇盛”或“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济南汇盛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100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现将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济南汇盛基于自身资金需要,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不会对上市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股东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变动方式变动数量(股)变动比例变动后持股比例
济南汇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集中竞价-100-0.0000074.999993%

三、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股份转让前本次股份转让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济南汇盛合计持有股份74,208,3205.000000%74,208,2204.99999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74,208,3205.000000%74,208,2204.999993%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注:本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济南汇盛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济南汇盛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济南汇盛不再是公司持股5%股东。

五、备查文件

1、济南汇盛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