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林森:关于子公司获得政府补贴的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获得政府补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吉安市木林森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木林森光电”)于近日收到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服务局(以下简称“井开区”)拨付政府补助金额共计人民币2,400万元,本次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于收到时确认为当期收益。上述政府补助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不相关,不具有可持续性。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本次获得的政府补助不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故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上述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当期其他收益。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预计影响公司未来税前总收益2,400万元。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本次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