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林森: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木林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以现场加通讯的表决方式在本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清焕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董事4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董事2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公司董事会成员认真审核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8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8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报》。
二、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定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84,166,3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534,299,903.64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调整原则: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预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如期间实施股份回购,则扣除已回购部分股份),按照分配总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经与会董事讨论,认为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8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报》。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8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总经理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总经理工作细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8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议2024年9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日报》上的公告。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