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林森:监事会决议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以专人传递的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闫玲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公司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29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10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