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坛股份: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5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公司已于2023年4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09:15-0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0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工业园区(城东)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403,357,5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872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384,75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710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8,607,5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1623%。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5人,代表股份18,607,5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62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5人,代表股份18,607,5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623%。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403,346,3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8,596,3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9398%;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6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403,346,3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8,596,3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9398%;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6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同意403,346,3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8,596,3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9398%;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6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403,346,3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8,596,3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9398%;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6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403,346,3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8,596,3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9398%;反对
1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6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403,346,3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8,596,3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9398%;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6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403,346,3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8,596,3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9398%;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6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同意403,346,3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8,596,3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9398%;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6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董事长对外签署银行借款相关合同的议案》
同意403,346,3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1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8,596,3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9398%;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6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同意402,989,5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88%;反对367,9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1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8,239,5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8.0225%;反对367,9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977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403,346,3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8,596,3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9398%;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6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402,989,5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88%;反对367,9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1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8,239,5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8.0225%;反对
367,9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977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13、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403,346,3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8,596,3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9398%;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6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合作农场立体养殖技术改造向银行贷款提供最高额担保议案》
同意403,346,3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8,596,3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9398%;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6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年)的议案》
同意403,346,3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8,596,3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9398%;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6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6、审议通过《关于终止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387,746,3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1297%;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15,6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86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996,3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6.1028%;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602%;弃权15,6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83.8370%。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于2023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杨依见律师、张春雨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