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坛股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4-30  仙坛股份(002746)公司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买入公司股份情况及增持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5),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王寿纯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山东仙东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东控股”)自2024年2月6日起的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适时增持公司股份,增持的金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8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上述增持的累计金额含2024年2月6日已买入的股份金额)。

近日,公司收到仙东控股的通知,仙东控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及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1、增持人:山东仙东控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12MA3WQPXT99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王寿纯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仙东控股系公司控股股东王寿纯先生的子女王清女士和王鸿先生投资的公司,王清女士持有仙东控股70%股份,王鸿先生持有仙东控股30%股份。公司控股股东王寿纯先生和曲立荣女士系夫妻关系。因此,王寿纯先生、曲立荣女士、

王清女士、王鸿先生和仙东控股为一致行动人。

2、增持股份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以更好地支持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3、本次增持股份的金额:增持的金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8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上述增持的累计金额含2024年2月6日已买入的股份金额)。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4年2月6日起六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除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适时增持公司股份。

6、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7、资金来源:增持主体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8、仙东控股承诺:本次增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仙东控股承诺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前,仙东控股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计划完成情况

自2024年2月6日至4月29日,仙东控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074,0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增持金额11,998,705.96元。

增持前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买入前持股数量及比例买入后持股数量及比例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仙东控股10,700,0761.2412,774,0931.48
王寿纯201,150,00023.37201,150,00023.37
曲立荣183,600,00021.34183,600,00021.34
王清0000
王鸿0000
合计395,450,07645.95397,524,09346.19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仙东控股承诺:本次增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律师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经核查后认为: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增持符合《收购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可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本次增持已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仙东控股出具的《关于增持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通知》;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