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斯顿: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10  埃斯顿(002747)公司公告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5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6月9日在南京市江宁区吉印大道1888号(江宁开发区)公司会议室以部分现场、部分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顾晓霞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要求使用该部分资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也不会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加快公司的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保理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2023年6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