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龙实业:关于变更年审机构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年审机构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
复核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5月2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近日,公司收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发来的《关于变更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委派叶金福、杨七虎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熊亚菊为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为公司的审计服务项目提供复核工作。鉴于原签字注册会计师叶金福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熊亚菊工作调整,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现委派李峰、杨七虎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国辉为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负责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及项目质量复核工作。本次变更后,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分别为李峰、杨七虎,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为刘国辉。
二、本次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简历、诚信和独
立性情况
(一)基本情况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峰:于2008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1年12月开始为本所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10家次。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杨七虎:于2007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2年1月开始为本所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10家次。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刘国辉:2006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5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0年3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二)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峰、杨七虎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刘国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七虎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刘国辉最近三年受到的行政监管措施情形如下:
序号 | 姓名 |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1 | 杨七虎 | 2022-3-14 | 行政监管措施 | 中国证监会上海专员办 |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项目 |
2 | 刘国辉 | 2021-10-19 | 行政监管措施 | 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 | 中大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审计项目 |
3 | 刘国辉 | 2022-3-15 | 自律监管措施 | 全国股转公司 | 中大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审计项目 |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变更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涉及到的相关工作安排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及项目质量复核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变更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函》;
2、本次变更后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证照、身份证件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