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龙实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问询函中相关事项的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2022年年报问询函中相关事项的说明 |
大华核字[2023]0012980号 |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问询函中相关事项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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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关于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问询函中相关事项的说明 | 1-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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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 [100039]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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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问询函中相关事项的说明
大华核字[2023]0012980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由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关于对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 165 号)奉息,我们已对问询函所提及的需会计师发表专项意见的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龙实业公司”、 “公司”)相关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如下
问题1:年报显示,2022年你公司营业收入为25.92亿元,同比上升19.18%,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9,380.61万元,同比下降77.46%。请结合行业特点、公司业务开展情况、产品类别、收入和成本构成、费用等因素说明你公司2022年度收入和经营性现金流变动方向不一致且变动幅度差异较大的原因,并说明第三季度在营业收入变动不大的情况下净利润较其他季度大幅下降的原因,你公司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和成本的情况。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请结合行业特点、公司业务开展情况、产品类别、收入和成本构成、费用等因素说明你公司2022年度收入和经营性现金流变动方向不一致且变动幅度差异较大的原因,并说明第三季度在营业收入变动不大的情况下净利润较其他季度大幅下降的原因,你公司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和成本的情况。
回复:
1、报告期公司分产品收入及成本与上期变动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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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存货名称 | 2022年 | 2021年 | ||||
销售数量(吨) | 销售收入 | 销售成本 | 销售数量(吨) | 销售收入 | 销售成本 | |
AC发泡剂 | 59,031.0640 | 112,142.74 | 96,129.52 | 58,571.8530 | 99,701.73 | 81,974.28 |
烧碱 | 119,093.4456 | 44,075.49 | 18,686.46 | 90,358.0072 | 23,395.24 | 12,725.25 |
双氧水 | 169,505.6872 | 14,895.41 | 15,670.91 | 159,398.5727 | 16,070.28 | 14,215.12 |
水合肼 | 9,670.8658 | 23,585.28 | 22,055.09 | 7,717.0400 | 17,928.96 | 14,662.12 |
对氯苯甲醛 | 7,853.6610 | 14,887.63 | 12,663.91 | 5,943.5100 | 13,930.57 | 9,444.20 |
邻氯苯腈 | 4,153.3300 | 10,629.01 | 9,797.75 | 2,306.3800 | 5,780.10 | 4,752.23 |
其他 | 38,956.87 | 38,181.83 | 40,652.44 | 33,683.11 | ||
合计 | 259,172.43 | 213,185.45 | 217,459.31 | 171,456.30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产品相比上年同期产品类别没有发生变化。
2、2022年度收入和经营性现金流变动方向不一致且变动幅度差异较大的原因如下:
2022年度经营性现金流主要项目增加变化如下表:
单位:万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变动额 | 变动比例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29,302.20 | 123,423.80 | 5,878.40 | 4.76%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316.27 | 580.20 | 736.06 | 126.86%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36.78 | 232.26 | 604.52 | 260.2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1,455.24 | 124,236.26 | 7,218.99 | 5.81%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86,080.53 | 55,092.39 | 30,988.13 | 56.25%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7,317.34 | 15,054.62 | 2,262.72 | 15.03%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5,131.44 | 8,810.47 | 6,320.97 | 71.74%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545.33 | 3,663.30 | -117.96 | -3.2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2,074.64 | 82,620.78 | 39,453.86 | 47.7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380.61 | 41,615.48 | -32,234.87 | -77.46% |
公司2022年度经营性现金流较上年减少3.22亿,主要原因:(1)2022年度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流量较上期增长3.10亿元,同比增加56.25%,主要因大宗原材料煤炭、尿素、工业盐等采购单位成本上升所致;(2)2022年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期增加0.63亿元,同比增加71.74%,主要因2022年度支付的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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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所得税较多导致。2021年的第四季度行情较好导致2021年全年应交所得税费用5,176.38万元,其中有3,259万元的所得税在2022年度缴纳,同时公司2022年度第四季度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在此之前公司一直按25%的所得税率预交2022年度当期的所得税,期末实际多缴纳1,373万元,前述两方面原因导致公司2022年度支付的税费较2021年增加较多。
3、报告期公司分季度经营业绩及变动情况如下表:
分季度经营业绩变动表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2年一季度 | 2022年二季度 | 2022年三季度 | 2022年四季度 |
一、营业收入 | 62,189.27 | 74,123.35 | 61,420.50 | 61,439.31 |
减:营业成本 | 50,881.15 | 60,284.72 | 53,467.90 | 48,551.69 |
税金及附加 | 290.12 | 454.09 | 258.79 | 439.84 |
销售费用 | 250.88 | 270.30 | 259.66 | 506.73 |
管理费用 | 2,515.14 | 2,967.52 | 2,827.05 | 4,309.86 |
研发费用 | 1,167.06 | 1,471.81 | 1,721.06 | 2,138.37 |
财务费用 | 435.35 | 201.05 | 151.78 | 486.25 |
加:其他收益 | 154.74 | 69.25 | -202.45 | 231.14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负数) | 0.50 | 6.04 | - | 215.44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负数) | -53.24 | -105.54 | -31.63 | -184.56 |
二、营业利润 | 6,751.57 | 8,443.61 | 2,500.19 | 5,268.59 |
加:营业外收入 | 55.31 | 0.12 | 3.25 | 0.24 |
减:营业外支出 | 117.81 | 221.21 | 159.65 | 801.66 |
三、利润总额 | 6,689.07 | 8,222.52 | 2,343.79 | 4,467.17 |
减:所得税费用 | 1,654.96 | 2,159.85 | 601.97 | -720.22 |
四、净利润 | 5,034.12 | 6,062.68 | 1,741.82 | 5,187.39 |
从《分季度经营业绩变动表》看出,一季度毛利11,308.12万元,净利润5,034.12万元;二季度毛利13,838.63万元,净利润6,062.68万元;三季度毛利7,952.60万元,净利润1,741.82万元;四季度毛利12,887.62万元,净利润5,187.39万元。第三季度净利润较其他季度大幅下降主要系三季度产品销售毛利额的大幅下降。
4、说明第三季度在营业收入变动不大的情况下净利润较其他季度大幅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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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原因,公司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和成本的情况:
报告期内第三季度净利润较其他季度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第三季度产品销售毛利及毛利率大幅下降。报告期内一季度毛利11,308.12万元,毛利率18.18%;二季度毛利13,838.63万元,毛利率18.67%;三季度毛利7,952.60万元,毛利率
12.95%;四季度毛利12,887.62万元,毛利率20.98%。
以报告期内四季度为例对比,三季度营业收入与四季度相差无几,但销售成本却比四季度多4,916.21万元,销售毛利比四季度减少4,935.02万元,主要系三季度主产品烧碱毛利减少4,892.12万元且各主产品销售成本均比四季度要高。首先,四季度烧碱产量加大,其销量也加大,四季度烧碱销量相比三季度增加17,865.32吨,增长69.68%,且烧碱毛利率高,从而导致其毛利增涨幅度较大;其次,四季度主产品产量增大,应分摊的单位固定成本减少,且产品单耗下降从而导致主产品单位成本下降;第三,三季度高温干旱天气亦会导致公司电及蒸汽单耗上升致使公司主产品单位成本较高;第四,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尿素、煤、盐等采购价格在一、三、四季度内变化不大,但在报告期内二季度原材料采购价格很高,三季度销售了二季度高成本的存货也导致其销售成本比四季度高。因此公司第三季度利润波动主要是由于季节性波动引起的,不存在跨期确认收入和成本的情形。
(二)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年审会计师执行的核查程序:
(1)评价和测试收入确认流程、存货采购流程的内部控制制度;
(2)检查销售合同(订单),复核主要合同(订单)条款,评价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检查主要采购合同(订单),复核主要合同(订单)条款,评价存货采购的核算的准确性;
(3)分析复核公司整体财务报表,查询同行业相同或类似产品的市场公开报价,与公司的销售价格和采购价格进行对比分析,并通过选取主要的一些产品及客户、供应商,对其收入成本、毛利率等指标的波动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判断其售价(或采购价)及各项指标变动是否合理;
(4)结合应收款项审计,选取主要客户对其与公司发生的交易额及往来款项进行函证;结合应付账款审计,选取主要供应商对其与公司发生的交易额及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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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款项进行函证;
(5)分析复核公司编制的现金流量表;
(6)选取大额收入及成本交易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订单)、发票、出库单、
运输单、过磅单、签收单等支持性文件;
(7)选取大额期间费用,检查对应的发票、合同、出库单等;
(8)进行截止性测试程序,检查相关交易是否记录在恰当的会计期间。
2、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对上述问题的回复与我们核查过程中了解的信息一致,公司收入、成本、费用的确认及现金流量表的编制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问题2:分产品毛利率中,2022年你公司AC发泡剂毛利率为14.28%,较上年下降3.5个百分点,烧碱毛利率为57.60%,较上年上升12个百分点。出口销售收入4.39亿元,占营业收入的16.94%。
(2)请补充说明出口外销收入中主要客户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称、所属国家及地区、主营业务、与你公司开展业务的时间、近三年交易金额、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账龄、截至目前回款情况等。请年审会计师说明针对国外营业收入所执行的审计程序与获取的审计证据,并对营业收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公司出口外销收入中主要客户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称、所属国家及地区、主营业务、与你公司开展业务的时间、近三年交易金额、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账龄、截至目前回款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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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销客户主要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2022年交易额 | 2021年交易额 | 2020年交易额 | 所属国家及地区 | 主要产品 | 与公司开展业务时间 | 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 账龄 | 截止2023年2月回款金额 |
客户一 | 3,922.53 | - | 350.03 | 韩国 | AC发泡剂 | 10年以上 | 229.86 | 1年以内,其中信用期内:229.86万元 | 229.86 |
客户二 | 3,539.62 | 2,813.25 | 2,279.20 | 韩国 | AC发泡剂 | 5-10年 | 134.21 | 1年以内,其中信用期内:134.21万元 | 134.21 |
客户三 | 3,382.17 | 3,545.45 | 2,578.40 | 韩国 | AC发泡剂 | 10年以上 | 143.90 | 1年以内,其中信用期内:413.90万元 | 143.90 |
客户四 | 3,349.98 | 3,440.68 | 1,609.82 | 土耳其 | AC发泡剂 | 10年以上 | 203.93 | 1年以内,其中信用期内:203.93万元 | 203.93 |
客户五 | 2,827.55 | - | - | 香港 | 水合肼 | 1年以内 | - | - | |
客户六 | 2,165.81 | 1,116.13 | - | 香港 | AC发泡剂 | 1年以内 | - | - | |
客户七 | 2,027.33 | 1,838.41 | 1,796.65 | 印度 | AC发泡剂 | 10年以上 | 16.97 | 1年以内,其中信用期内:16.97万元 | 16.97 |
客户八 | 1,843.12 | 1,912.98 | 444.67 | 香港 | AC发泡剂 | 3-4年 | 288.39 | 1年以内,其中信用期内:288.39万元 | 288.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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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名称 | 2022年交易额 | 2021年交易额 | 2020年交易额 | 所属国家及地区 | 主要产品 | 与公司开展业务时间 | 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 账龄 | 截止2023年2月回款金额 |
客户九 | 1,657.36 | 1,334.26 | 293.88 | 香港 | AC发泡剂 | 3-4年 | - | - | |
客户十 | 1,569.20 | 3,711.00 | 1,703.19 | 香港 | AC发泡剂 | 4-5年 | 87.88 | 1年以内,其中信用期内:87.88万元 | 87.88 |
客户十一 | 1,343.55 | - | - | 越南 | AC发泡剂 | 1年以内 | 0.08 | 1年以内,其中信用期内:0.08万元 | 0.08 |
客户十二 | 1,223.62 | - | - | 印度 | AC发泡剂 | 1年以内 | 310.92 | 1年以内,其中信用期内:3,109,150.66元 | 310.92 |
客户十三 | 1,145.90 | 189.38 | - | 国内保税区 | AC发泡剂 | 5-10年 | 0.07 | 1年以内,其中信用期内:0.07万元 | 0.07 |
客户十四 | 1,009.22 | 774.04 | 253.78 | 泰国 | AC发泡剂 | 10年以上 | 32.18 | 1年以内,其中信用期内:32.18万元 | 32.18 |
客户十五 | 962.34 | - | - | 印度 | AC发泡剂 | 1年以内 | 110.39 | 1年以内,其中信用期内:110.39万元 | 110.39 |
客户十六 | 872.47 | 569.82 | 362.71 | 马来 西亚 | AC发泡剂 | 5-10年 | 101.65 | 1年以内,其中信用期内:101.65万元 | 101.65 |
客户十七 | 725.81 | 161.27 | 33.20 | 意大利 | AC发泡剂 | 4-5年 | 0.11 | 1年以内,其中信用期内:0.11万元 | 0.11 |
客户十八 | 720.95 | 402.80 | 280.72 | 香港 | AC发泡剂 | 10年以上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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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名称 | 2022年交易额 | 2021年交易额 | 2020年交易额 | 所属国家及地区 | 主要产品 | 与公司开展业务时间 | 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 账龄 | 截止2023年2月回款金额 |
客户十九 | 613.72 | 417.91 | 296.29 | 香港 | AC发泡剂 | 10年以上 | 27.88 | 1年以内,其中信用期内:27.88万元 | 27.88 |
客户二十 | 610.30 | - | - | 越南 | AC发泡剂 | 1年以内 | - | - | |
合计 | 35,512.54 | 22,227.38 | 12,282.54 | 1,688.42 | 1,688.42 |
如上表所述,公司2022年出口业务中,主要大客户均是公司的老客户,但公司2022年新开拓国外客户也较多,整体新客户期末的应收账款较小,且截止2023年2月,应收账款已全部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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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请年审会计师说明针对国外营业收入所执行的审计程序与获取的审计证据,并对营业收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明确意见。
1、年审会计师执行的核查程序:
(1)评价和测试外销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获取相关的外销内部控制文件及执行单据,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
(2)执行外销业务分析性复核程序,对外销收入及毛利率按月份、按客户进行不同维度的分析,以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的波动,并分析波动较大的原因;
(3)执行外销客户信用评级检查程序,通过获取主要的外销客户的信用评级资料,并辅以访谈询问方式,对客户的经营及信用情况进行检查;
(4)登录中国电子口岸出口退税联网稽查系统,获取出口销量数据信息并与账载内容进行核对;
(5)执行外销收入细节测试程序,通过选取交易额较大的客户进行抽样检查,对该部分交易合同(订单)、报关单、提单等资料进行核查,核对日期、数量、金额等相关信息,以此验证外销收入的真实性及准确性;
(6)执行函证程序,通过综合考虑当期交易额及期末余额两方面因素,对主要的客户进行函证,对未回函客户实施替代测试程序;
(7)执行应收账款细节测试程序,通过选取交易余额及发生额较大外销客户,获取银行流水及回单等资料,检查回款单位是否与销售合同(订单)相一致、回款金额是否与账面记录一致等,以验证客户回款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8)对外贸客户期末大额应收账款,执行期后回款测试;
(9)执行外销收入截止性测试程序,通过选取资产负债表日前后1个月份的账面外销收入,获取并检查该部分收入的订单、报关单等原始单据,以此验证外销收入是否计入恰当的会计期间。
2、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出口外销收入是真实、准确的。
问题3:年报显示,你公司应收票据期末余额1.79亿元,占流动资产的23.69%,上年余额为0元,未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3.09亿元,账面价值
1.10亿元,较期初增加61.76%,坏账准备余额 1.98亿元。其中,应收账款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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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名对象分别为上海涌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涌垦”)和如东泰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东泰邦”),其中上海涌垦应收账款余额为1.55亿元,已计提坏账准备1.37亿元,如东泰邦应收账款余额5,850.62万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1)请结合你公司业务开展情况、销售政策、信用政策及其变化情况,说明本报告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均大幅增加的原因和合理性。回复:
公司根据客户成交量,资金信用度、业务持续、稳定性及新客户发展潜力综合评价等对客户进行信用评级,公司信用政策并未有所变化。
(一)应收账款增加的主要原因和合理性
公司报告期期末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3.09亿元,账面价值1.10亿元,较期初增加61.76%,具体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加额 | 增加比例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账面余额 | 21,381.50 | 21,394.88 | -13.38 | -0.06% |
坏账准备 | 19,550.75 | 19,981.82 | -431.07 | -2.16% | |
账面价值 | 1,830.75 | 1,413.06 | 417.69 | 29.56%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其中账龄组合 | 账面余额 | 9,480.09 | 5,574.03 | 3,906.06 | 70.08% |
坏账准备 | 277.70 | 166.39 | 111.31 | 66.90% | |
账面价值 | 9,202.39 | 5,407.64 | 3,794.75 | 70.17% | |
合计 | 11,033.14 | 6,820.70 | 4,212.45 | 61.76% |
如上表列示,报告期公司应收账款增加主要是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余额增加引起的,增加额主要是在信用期尚未结算的应收账款,具体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组合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加额 |
1年以内 | 9,312.94 | 5,414.23 | 3,898.72 |
其中:信用期内 | 9,047.62 | 5,382.81 | 3,664.82 |
1-2年 | 11.79 | 0.40 | 11.39 |
2-3年 | - | 24.61 | -24.61 |
3年以上 | 155.35 | 134.80 | 20.56 |
合计 | 9,480.09 | 5,574.03 | 3,90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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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面对市场行情的变化,积极拓展市场,其中烧碱、邻氯苯腈的销售收入幅增较大,合计实现收入5.47亿元,较上期增加87.5%,同时2022年公司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实现出口收入4.39亿元,较上期增加60.55%,期末涉及烧碱、邻氯苯腈和出口客户的应收账款增加额2,539.16万元,占信用期内新增应收账款69.28%,所以本期烧碱、邻氯苯腈和出口业务的增加是本年度公司整体应收账款增加的主要原因。
(二)应收票据增加的主要原因和合理性
公司期末应收票据全部为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1.79亿元,上期为0,期末应收票据金额增长较大的原因是以前年度公司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均未发生承兑风险,依据上市以来会计核算的一贯性原则,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在背书或贴现时终止确认,同时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所以公司前期持有的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在“应收账款融资”科目核算。
2022年国内外中小银行面临的风险较前期有所增加,公司管理部门根据金融市场风险的变化及时整理出具了商业银行负面清单,对负面清单内银行出具的承兑汇票,公司拒绝接受。因此鉴于2022年金融市场风险的变化,公司对于信用级别较高的6 家大型商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和 9家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浙商银行)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由于到期无法承兑的风险极低,对上述6+9银行在背书或贴现时仍终止确认,期末余额仍在应收账款融资核算。对于信用级别一般的非6+9家商业银行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由于其规模较小,存在一定的承兑风险,针对该类银行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在未到期前,无论是否背书或贴现均不终止确认,期末余额在应收票据核算。因此公司根据2022年金融行业风险的变化情况,对非6+9银行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核算方式变化造成了应收票据在2022年度大幅增加。
(三)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意见
1、年审会计师执行的核查程序:
(1)评价和测试公司销售内部控制制度,获取相关的外销内部控制文件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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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单据,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
(2)获取公司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分析其销售政策是否有重大变化;
(3)分析复核公司的信用政策及公司的信用评级文件;
(4)分析复核公司应收账款变动明细表、应收票据备查簿;
(5)对公司期末主要的应收账款进行函证;
(6)抽查核对主要客户重大交易涉及的合同、发票、出库单、签收单等。
2、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应收账款的增幅与营业收入的增幅基本匹配,报告期烧碱、邻氯苯腈和出口等业务的增加造成了公司整体应收账款增加,是合理的。报告期公司基于银行业2022年度的市场风险变化情况,对非6+9银行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在背书和贴现时不再终止确认,由此造成2022年度应收票据增加较大,是合理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2)请你公司详细说明上海涌垦和如东泰邦两笔应收账款的交易背景、销售的主要产品、形成时间、合同约定账期情况、计提坏账准备时间、大额计提坏账准备原因,并自查上海涌垦和如东泰邦是否与你公司及你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等存在关联关系,前述款项是否构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交易是否真实,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回复:
(一)上海涌垦和如东泰邦两笔应收账款的交易背景、销售的主要产品、形成时间、合同约定账期情况、计提坏账准备时间、大额计提坏账准备原因。
1、公司与上海涌垦交易相关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销售内容 | 销售金额 | 销售时间 | 合同金额 | 合同约定账期 | 交易背景 |
上海涌垦化工有限公司 | 水合肼 | 6,402.08 | 2020年4月-12月 | 框架协议 | 框架协议 | |
水合肼为公司新产品,为了迅速打开市场,公司与上海涌垦签订了水合肼包销协议,年末合同已协议终止。
嘧啶呋喃酮 | 2,154.88 | 2020年10月 | 4,200.00 | 款到发货,合同签订后 | 上海涌垦在农医药化工行业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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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 销售内容 | 销售金额 | 销售时间 | 合同金额 | 合同约定账期 | 交易背景 |
邻氟甲苯 | 192.00 | 2020年11月 | 1,344.00 | 1-2个月付清 | 多年,具有销售渠道,对市场较为熟悉,双方展开合作。 | |
甲基苯胺 | 678.00 | 2020年11月 | 2,712.00 | |||
草甘膦 | 79.50 | 2020年12月 | 79.50 | |||
草甘膦 | 158.00 | 2020年12月 | 158.00 | |||
丁硫克百威 | 314.78 | 2020年12月 | 314.78 | |||
二甲戊乐灵 | 661.12 | 2020年12月 | 661.12 | |||
戊酮 | 144.09 | 2020年12月 | 144.09 | |||
戊唑醇 | 48.65 | 2020年12月 | 48.65 | |||
乙蟎唑 | 77.63 | 2020年12月 | 77.63 | |||
戊唑醇 | 142.82 | 2020年12月 | 142.82 | |||
戊唑醇 | 193.58 | 2020年12月 | 193.58 | |||
戊酮 | 1,021.64 | 2020年12月 | 1,021.64 | |||
甲基苯胺 | 652.92 | 2020年12月 | 652.92 | |||
辛酰溴苯腈粗品 | 3,117.59 | 2020年12月 | 3,117.59 | |||
丁硫克百威 | 67.40 | 2020年12月 | 67.40 |
2、与如东泰邦交易相关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销售内容 | 销售金额 | 销售时间 | 合同金额 | 合同约定账期 | 交易背景 |
如东泰邦化工有限公司 | 戊酮 | 1,782.50 | 2020年9月 | 1,866.00 | 货到付款,预收20万元保证金 | 如东泰邦具有销售渠道,双方展开合作 |
2,705.70 | 2020年8月 | 2,705.70 | ||||
1,786.00 | 2020年8月 | 756.00 | ||||
1,030.00 |
3、计提坏账准备的时间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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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涌垦由于其自身经营情况及下游回款较慢,导致欠公司的货款出现严重逾期,因此公司根据其历史结算记录、当前支付能力、期后回款及采取的相关保全措施等情况,对其进行了单独的信用风险评估,并已于2020年度按照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对其计提了坏账准备。上海涌垦及其实际控制人沈勇分别持有世龙生物科技5%、10%的股权,三方就所欠款项签订了《债务清偿协议》,协议约定上海涌垦及沈勇分别以其持有的世龙生物科技的股权为上海涌垦所欠世龙应收账款提供担保,同时上海涌垦以其《水合肼包销协议》保证金为欠款提供保证。经公司管理层评估和董事会同意,对上海涌垦应收账款以扣除担保价值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其中担保价值为上海涌垦及其控制人沈勇所持15%世龙生物科技股权对应的世龙生物科技截止2020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账面价值及水合肼包销协议保证金。
如东泰邦由于涉及多项大额诉讼,已丧失偿还能力,且该公司已失联,公司结合其实际情况对其进行了单独的信用风险评估,经公司管理层评估和董事会同意,于2020年度对应收如东泰邦款项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期末公司对上述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上海涌垦化工有限公司 | 15,530.88 | 13,700.13 | 88.21% |
如东泰邦化工有限公司 | 5,850.62 | 5,850.62 | 100.00% |
合计 | 21,381.50 | 19,550.75 |
(二)上海涌垦和如东泰邦是否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等存在关联关系,前述款项是否构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交易是否真实,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1、关联关系核查情况
经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海涌垦、如东泰邦基本工商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 | 上海涌垦化工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6MA1J9NMR9G |
住所 | 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浦卫公路16299弄13号5层516室A1 |
法定代表人 | 沈勇 |
执行董事 | 沈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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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 | 康凌佳 | ||||
注册资本 | 1000万人民币 | ||||
实收资本 | 400万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
序号 | 股东姓名 | 认缴出资(万元) | 实缴出资(万元) | 持股比例 | |
1 | 沈勇 | 1000 | -- | 100%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农药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燃料油,石油制品,工业油脂,润滑油,化肥,橡胶助剂,医药中间体(除药品和危险品),高分子材料,建筑装潢材料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从事化工科技专业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成立日期 | 2017年07月18日 | ||||
营业期限 | 2017年07月18日 至 2027年07月17日 | ||||
登记机关 | 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企业名称 | 如东泰邦化工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6235855022674 | ||||
住所 | 江苏省如东县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黄海三路(化配市场) | ||||
法定代表人 | 裴应喜 | ||||
执行董事 | 裴应喜 | ||||
监事 | 许小兵 | ||||
注册资本 | 5000万人民币 | ||||
实收资本 | 550万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
序号 | 股东姓名 | 认缴出资(万元) | 实缴出资(万元) | 持股比例 | |
1 | 裴应喜 | 5000 | -- | 100% | |
经营范围 | 危险化学品经营(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和期限经营);化工原料、化工产品、化工设备、金属材料、矿产品、化肥销售(危险化学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成立日期 | 2011年10月28日 | ||||
营业期限 | 2011年10月28日至2031年10月27日 | ||||
登记机关 | 如东县行政审批局 |
经公开渠道查询,并经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确认,未发现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与上述企业存在关联方关系或其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关系。
2、相关款项是否构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交易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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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真实,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情况核查
上海涌垦由于其销售策略失误及下游客户回款较慢,导致其欠公司的货款出现严重逾期,其中水合肼销售业务对应的应收账款自2020年4月份出现逾期,贸易业务应收账款自2020年12月份出现逾期。如东泰邦由于涉及多项大金额诉讼,而被查封导致其资金出现问题,2020年9月份开始应收账款出现逾期。
公司与上述两家公司应收账款均系产品购销活动中形成,双方交易过程中签订了产品销售合同,约定了货款结算方式及期限,相关交易均在公司管理层审批下开展,不存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经公司自查,公司与上海涌垦之间交易为正常购销行为,不存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相关交易真实,具有商业实质。公司子公司-江西世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龙供应链公司”)业务的客户上海涌垦及如东泰邦在2020年发生应收账款回收困难,实际发生坏账损失,负责上述业务的经办人世龙供应链公司时任副总经理冯建华已于2020年8月辞职,公司目前亦无法与其取得有效联系,根据公司执行的调查程序及核查情况,受限于公司核查手段,公司尚无法得出明确结论。目前,上述相关事项正处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中,公司正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上述交易的具体情况以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结果为准。
(三)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意见
1、核查程序:
(1)索取并检查与上海涌垦、如东泰邦签订的销售合同、增值税发票、签收单等资料,核对其是否与财务记录一致,分析其相关交易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检查与其交易持续时间、是否存在其他商业合作等行为;
(2)对公司业务部门进行访谈,了解与上海涌垦、如东泰邦交易流程和背景、与上海涌垦、如东泰邦交易时所做的信用评估、信用政策、回款政策,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了解相关应收账款形成原因及催收情况;
(3)访谈公司管理层及财务人员,了解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相关账务处理情况,对公司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核查;
(4)索取并检查公司主要股东、董监高与上述公司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及其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关系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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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过企业信用系统及网络公开渠道查询上海涌垦、如东泰邦的基本情况、主要股东、董监高及历史股东等信息,检查是否与世龙公司及其主要股东、董监高存在关联方关系;
(6)对公司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与上海涌垦合作成立世龙生物科技公司的原因及背景;
(7)索取并检查世龙生物科技设立资料及股东出资情况,并对上海涌垦进行访谈,了解其对世龙生物科技出资资金来源;
(8)检查世龙生物科技成立期间,世龙实业公司与上海涌垦的交易情况,相关应收账款收回及账龄情况,检查是否存在资金被占用情况;
(9)对与上海涌垦、如东泰邦之间资金往来情况、回款银行单据、期后回款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是否存在资金占用及其他违规财务资助情况;
(10)检查公司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相关的内部审批文件及预计可回收金额的判断。
2、会计师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对上述问题的回复与我们核查过程中了解的信息一致。
(3)请结合应收账款计提政策、历史坏账水平、期后回款情况、客户履约能力说明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回复:
(一)关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的说明。
1、公司应收账款坏账政策:
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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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龄组合 | 以客户信用评级及应收账款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应收款项组合 | 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之间的应收款项回收风险较低 | 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报告期,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类别 | 风险特征组合 | 信用期内 | 账龄 | |||
1年以内(扣除信用期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
信用期90天 | A类客户 | - | 5% | 20% | 50% | 100% |
信用期60天 | B类客户 | - | 20% | 50% | 100% | 100% |
信用期30天 | C类客户 | - | 50% | 100% | 100% | 100% |
2、应收账款历史坏账水平
(1)期末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实际发生的坏账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上海涌垦化工有限公司 | 155,308,795.49 | 137,001,295.49 | 88.21 | 回款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
如东泰邦化工有限公司 | 58,506,159.07 | 58,506,159.07 | 100.00 | 回款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
合计 | 213,814,954.56 | 195,507,454.56 | 91.44 |
上海涌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涌垦”)和如东泰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东泰邦”)的期末余额系2020年与公司交易形成的应收账款,由于期末金额较大且回款风险加大,公司对其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如东泰邦失联无法有效追偿,实际已发生坏账,公司基于谨慎性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上海涌垦除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世龙生物的少数股权外,无其他可执行财产,实际已发生坏账,公司将扣除该部分股权价值外的剩余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2023年5月前述相关的股权已过户转入公司。公司对上述两家公司的期末应收账款,在扣除预计可回收金额后按实际损失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期后未发生实际损失额增大,前期坏账准备少计提的情形。
(2)期末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实际发生的坏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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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
期末余额 | 94,800,892.41 | 55,740,291.76 | 64,554,188.19 | |
期末坏账准备 | 2,776,956.88 | 1,663,887.50 | 12,951,422.99 | |
坏账计提综合比例 | 2.93 | 2.99 | 20.06 | |
截止2023年5月31日实际发生的坏账 | 金额 | 2,269,332.45 | ||
核销年度 | 2021年 |
公司期末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近两年的坏账计提比例较为平稳,2020年末坏账计提比例相对较高,主要因当期应收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江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电化中达化工有限公司三家长账龄货款所致,其中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江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两家公司的货款在2021年度全部收回,未产生坏账。江西电化中达化工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已破产注销,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经公司管理层2021年批准对其进行了核销,核销金额2,269,332.45元。
如上表列示,公司各年实际产生的坏账金额低于公司各年末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期后未发生实际损失额增大,前期坏账准备少计提的情形。
3、期末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期后履约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期末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余额 | 94,800,892.41 | 55,740,291.76 | 64,554,188.19 |
期后1年回款额 | 86,876,181.33 | 54,068,840.11 | 60,686,819.65 |
期后1年回款率 | 91.64% | 97.00% | 94.01% |
如上表所属,公司近3年期末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客户在1年内回款率在95%左右,2022年12月31日的期末应收账款期后1年回款率较低,主要原因是其统计期后回款额只到2023年4月,不到1个完整的会计年度所致。
综上所述,公司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额是充分、合理的。
(二)关于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的说明。
公司应收票据期末余额1.79亿元,均为银行承兑汇票,期末未计提坏账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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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1、公司应收票据的坏账政策:
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票据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无风险银行承兑票据组合 | 承兑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商业承兑汇票 | 承兑人的信用评级较低,信用损失风险较高,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一般。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2、应收票据历史坏账水平
依据公司的风险管理措施,公司不接受商业承兑汇票,只收取客户出具或背书的银行承兑汇票,历史上未发生坏账。
3、应收票据期后履约回款情况
2022年依据金融行业市场的变化情况,公司提前加强的风险控制,内部出具了商业银行负面清单,对于清单内的银行承兑汇票,公司拒绝接受,2022年末公司的应收票据在期后截止本报告日已到期的均正常背书贴现或托收,未发生无法履约的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2022年及之前年度,历年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期后均实现了兑付,未实际发生坏账,鉴于公司应收票据历史上实际坏账发生额为0,及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对应收票据坏账准备的计提是合理的。
(三)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意见。
1、年审会计师执行的核查程序:
(1)评价和测试公司销售内部控制制度,获取相关的外销内部控制文件及执行单据,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
(2)获取公司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分析核查其销售政策是否有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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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析复核公司的信用政策及公司的信用评级文件、内部风险控制文件;
(4)分析复核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应收票据备查簿;
(5)对公司期末主要的应收账款进行函证;
(6)抽查核对主要客户重大交易涉及的合同、发票、出库单、签收单等;
(7)期末重要的应收账款核对其期后收款情况。
2、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的坏账准备计提额是充分、合理的。问题4:年报显示,你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中含有对景德镇翔鼎贸易有限公司的应收预付货款934.35万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请说明该笔其他应收款发生的背景、交易具体内容、发生时间和预付原因、是否符合商业逻辑,并说明相关款项未能收回的原因,是否为空转贸易、融资性贸易、无商业实质贸易,是否构成违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或资金占用,计提坏账准备是否合理。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请说明该笔其他应收款发生的背景、交易具体内容、发生时间和预付原因、是否符合商业逻辑,并说明相关款项未能收回的原因,是否为空转贸易、融资性贸易、无商业实质贸易,是否构成违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或资金占用,计提坏账准备是否合理。
2020年11月25日,景德镇翔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德镇翔鼎”)及世龙供应链公司就D-对甲砜基苯丝氨酸乙酯购销业务签订了《产品购销合同》,总价款17,860,000元,款到发货,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世龙供应链公司预付了60%货款(10,716,000元)。
由于受上游工厂停产影响,采购合同对应货物无法供货,根据双方2021年3月达成的还款协议:景德镇翔鼎公司同意返还货款10,716,000元并补偿世龙供应链公司损失1,560,000元,合计12,276,000元。
鉴于对方迟迟未履行还款义务,世龙供应链公司遂向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2021年9月28日,根据法院的判决结果,景德镇翔鼎公司应支付世龙供应链公司10,716,000元的货款,并以此金额为基数计算相应利息至实际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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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日止,就上述款项对景德镇翔鼎公司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的部分,由彭旭华、吴迪承担保证责任。世龙供应链公司已于2021年度收回1,300,000元,2022年度收回72,477.68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尚有9,343,522.32元尚未收回。经评估,公司管理层认为剩余款项的收回可能性较小,对剩余尚未收回的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经公司自查,景德镇翔鼎贸易有限公司系彭旭华实际控制的公司。彭旭华与世龙供应链公司时任副总经理冯建华涉嫌合谋套取和挪用世龙供应链公司资金,涉嫌合同诈骗及职务侵占,世龙供应链公司已于2022年4月向公安机关申请立案侦查,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综上,公司认为彭旭华与世龙供应链公司时任副总经理冯建华涉嫌合同诈骗及职务侵占,世龙供应链公司已报案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所以世龙供应链公司与景德镇翔鼎之间的业务无商业实质。公司作为受害方,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或资金占用情形,期末对无法收回的款项计提坏账准备是合理的。
(二)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意见
1、核查程序
(1)索取并检查其他应收款明细,对其他应收款款项性质进行检查,了解其他应收款形成的原因及背景;
(2)索取并检查预付景德镇翔鼎公司款项对应采购合同,资金支付银行单据,检查采购合同中结算方式、预付款比例是否与预付款一致。
(3)索取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表,对长期挂账其他应收款进行分析,了解其长期挂账原因,检查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情况。
(4)结合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对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了解和复核管理层相关判断的依据及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2、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与景德镇翔鼎公司之间的交易涉嫌世龙供应链公司内部管理人员与外部人员合谋套取和挪用资金,相关交易无商业实质,公司已向公安机关申请立案调查,公司作为受害方,不涉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或资金占用,公司针对景德镇翔鼎公司的应收预付货款根据预计可回收金额单项计提减值准备是合理的,计提金额是充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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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5:年报显示,你公司存货期末余额1.75亿元,账面价值1.73亿元,存货跌价准备余额175.36万元。其中库存商品余额1.59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52.86%。
(2)请结合存货分类、原材料价格、产成品价格、销售情况等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请结合存货分类、原材料价格、产成品价格、销售情况等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1、公司存货分类及期初期末存货跌价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52,778,459.58 | 1,179,008.43 | 51,599,451.15 | 92,057,576.42 | 1,179,008.43 | 90,878,567.99 |
在产品 | 16,199,101.40 | - | 16,199,101.40 | 16,673,410.32 | - | 16,673,410.32 |
库存商品 | 105,909,053.30 | 574,559.61 | 105,334,493.69 | 69,287,606.08 | - | 69,287,606.08 |
合计 | 174,886,614.28 | 1,753,568.04 | 173,133,046.24 | 178,018,592.82 | 1,179,008.43 | 176,839,584.39 |
2022年末,公司主要原材料期末结存价格与近期采购价格对比,及期后结转领用情况:
单位:元
原材料明细 | 期末余额 | 2022年12月至2023年4月采购价格波动区间 | 原材料期后2023年1-4月月均领用量(吨) | 原材料期后2023年1-4月领用率 | |||
期末数量(吨) | 结存单价 | 金额 | |||||
煤 | 18,185.23 | 1,203.14 | 21,879,362.17 | 888.43 | 1,205.93 | 11,668.29 | 100.00% |
工业盐 | 15,032.54 | 439.69 | 6,609,695.41 | 391.52 | 441.39 | 38,095.10 | 100.00% |
邻氯甲苯 | 132.64 | 14,986.95 | 1,987,869.55 | 8,672.57 | 15,398.23 | 268.65 | 100.00% |
对氯甲苯 | 144.70 | 9,573.53 | 1,385,289.37 | 5,575.22 | 9,646.02 | 467.93 | 100.00% |
尿素 | 493.34 | 2,652.24 | 1,308,461.05 | 2,491.45 | 2,653.51 | 11,925 | 100.00% |
r-丁内酯 | 84.01 | 13,485.04 | 1,132,810.56 | 11,061.86 | 13,274.34 | 228.77 | 100.00% |
第24页
其他原材料 | 18,474,971.47 | 35.26% | |||||
合计 | 52,778,459.58 | 78.09% |
公司主要原材料的期末结存单价均在近期采购价格波动区间内,公司结存原材料期末单价合理,不存在虚高的情况。公司主要原材料在期后大部分都已领用,不存在积压的情况,其他原材料领用率较低,主要是其包含备品备件需依据车间实际损耗情况领用,所以领用率较低。
2022年末,公司主要库存商品期末结存价格与近期销售价格对比,及期后销售情况:
单位:元
库存商品明细 | 期末余额 | 2022年12月至2023年4月销售价格波动区间 | 产成品期后2023年1-4月销售率 | |||
期末数量(吨) | 结存单价 | 金额 | ||||
AC发泡剂 | 4,302.87 | 15,086.29 | 64,914,332.60 | 15,180.06 | 17,741.52 | 100.00% |
邻氯苯腈 | 400.03 | 24,521.59 | 9,809,371.53 | 17,256.64 | 24,778.76 | 100.00% |
对氯苯甲醛 | 523.99 | 15,934.07 | 8,349,292.95 | 12,212.39 | 18,584.07 | 100.00% |
丙酸 | 464.80 | 17,751.30 | 8,250,805.73 | 21,320.88 | 22,112.96 | 59.69% |
离子膜烧碱(32%) | 8,888.73 | 410.96 | 3,652,929.71 | 782.91 | 1,171.40 | 100.00% |
水合肼(64%) | 169.11 | 18,026.41 | 3,048,446.53 | 0% | ||
其他产品 | 7,883,874.25 | 84.68% | ||||
合计 | 105,909,053.30 | 92.84% |
公司主要库存商品的期末结存单价均在近期销售价格波动区间内,不存在近期市场价格长期下跌,公司库存商品明显减值的情况。公司期末主要库存商品中大部分均已100%销售,其中丙酸期后销售率较低,原因系报告期内期末库存积压数量较大,致使期后销售率较低。2023年1-4月份销售丙酸304.27吨,与上年同期258.29吨,增长45.98吨,增长率为17.8%。但因报告期内年产量1,082.50吨,年销量881.25吨,增加库存201.25吨,加上以前年度库存导致报告期内库存大。
64%水合肼期后未销售,原因是水合肼因下游市场萎缩,生产企业降负限产,
第25页
2022年8月份销量开始减少,公司于2022年10月份暂时停止生产,期末库存为系市场价格急剧下跌,未完成销售所致。针对水合肼产品的前述情况,公司已计提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公司整体库存商品期后销售率92.84%,整体销售率较好,不存在积压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北京 | (项目合伙人) | 李峰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杨七虎 | |||
二〇二三年六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