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股份: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9号债券代码:128123 债券简称:国光转债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23年5月9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再次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9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9日上午9:15-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统(http://wltp.cninfo.com.cn)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28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股东需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关联股东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4月18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899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2.00 | 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00 |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
4.00 | 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5.00 | 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
6.00 | 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 |
7.00 | 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8.00 |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
9.00 | 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11.00 | 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
12.00 | 关于增加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13.00 | 关于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5) |
13.01 |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13.02 |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13.03 |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13.04 |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13.05 |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13.06 |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13.07 | 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13.08 | 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13.09 | 关于修订公司《理财产品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13.10 | 关于修订公司《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13.11 |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13.12 | 关于修订公司《存货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13.13 | 关于修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13.14 | 关于制定公司《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13.15 | 关于制定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14.00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议案6、7、8、9、10、11、12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上述议案中:
1、议案13为逐项表决议案,对该议案投票视为对其下各子议案表达相同投票意见。
2、议案11、14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议案6、7、8、9、10、11、12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还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单独统计并披露。
4、议案12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包括其股东代理人)应当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以传真方式登记的,参加现场会时,应提供与传真件一致的原件。
2、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5月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2)以信函或传真件登记的,须于2023年5月5日下午16:30前送达本公司。
3、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899号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送达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899号,信函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899号(邮政编码:610100)
联系人:李超、向莹壑
电子邮件:dsh@scggic.com
联系电话:028-66848862
传真号码:028-66848862
5、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3﹑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49,投票简称为国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9日(星期二)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9日(星期二)上午9:15,结束时间2023年5月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3年5月9日(星期三)下午14:30召开的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 |||
12.00 | 关于增加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13.00 | 关于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 |
数:(15) | |||||
13.01 |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13.02 |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13.03 |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13.04 |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
13.05 |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13.06 |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13.07 | 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13.08 | 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13.09 | 关于修订公司《理财产品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13.10 | 关于修订公司《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13.11 |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13.12 | 关于修订公司《存货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13.13 | 关于修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13.14 | 关于制定公司《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13.15 | 关于制定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14.00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对应方框内划“√”,
做出投票指示。如同一议案在同意和反对都打“√”,视为废票。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至本次会议结束
附件三: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自然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 |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 |||
股东账户 | 股权登记日持股数量 | ||
出席会议人 | 是否委托出席 |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姓名 | 代理人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联系地址 | 邮政编码 |
说明: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3年5月5日16:30前之前与本通知要求的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文件及证明材料以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
3、本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