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津5: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5-25  龙津退(002750)公司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7证券代码:400270 证券简称:龙津5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2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会议地点:云南省昆明高新区马金铺街道办事处兰茂路789号公司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 □电子通讯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樊献俄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25,572,10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3226%。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

公告编号:2026-007份总数65,199,41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795%。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2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50,36495.28874%1004.67133%11,7000.03993%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225,572,00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56%;反对股数1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44%;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225,560,30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769%;反对股数11,8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231%;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202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225,560,30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769%;反对股数11,8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231%;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并对原《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公司章程》中涉及经营范围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形成《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公司章程》。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225,572,00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56%;反对股数1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44%;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公告编号:2026-007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229,424.61元,公司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2,654,753.21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未来的发展需要,结合目前的经营状况、资金状况,2025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225,560,30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769%;反对股数1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44%;弃权股数11,7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187%。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都(昆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杨雅茹、龚治学

(三)结论性意见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5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