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易尚:关于公司股票停牌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9  *ST易尚(002751)公司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停牌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公司股票于2022年5月6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22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1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第(三)项“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公司触及的终止上市情形如下表所示:

具体情形是否适用(对可能触及的打勾)
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3、公司股票自2023年5月4日(周四)开市起停牌。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鉴于公司聘请的亚太(集团)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亚太”)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亚太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2年5月6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及“其他风险警示”。

二、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 “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 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9.3.7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9.3.7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根据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第(三)项“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股票于公告后停牌。

三、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公司已于2023年2月1日、2月16日、3月4日、3月17日、4月1日、4月15日、4月21日、4月26日、4月27日及4月2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2023-010、2023-015、2023-021、 2023-027、2023-032、2023-036、2023-039、2023-041、2023-042)提示相关风险。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