昇兴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并按照《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名:
王竞达 | 陈工 | 刘双明 |
2023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