昇兴股份: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6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0年6月29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上的相关公告内容。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2023年12月28日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
截至2020年11月28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公司控股股东昇兴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的股份465万股,以集中竞价方式买入公司股票1.17万股,累计买入公司股票466.1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8%。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的股票锁定期具体为:持股计划持有的其中60%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即自2020年11月28日至2021年11月27日,持股计划持有的剩余40%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24个月,即自2020年11月28日至2022年11月27日,均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股票买入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截至本公告日,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1,864,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
二、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前,将根据当时市场的情况决定何时卖出股票。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原存续期为30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算,即自2020年6月29日自2022年12月28日。
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大会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至2023年12月28日。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如持有的标的股票仍未全部出售,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1/2以上份额同意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相应延长。
3、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存续期届满前,当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
股票的方式、持有人确定依据及名单等事项,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1/2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未有效延期的,员工持股计划将自行终止。
2、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