昇兴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52 证券简称:昇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4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上午在福建省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一路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1日以专人递送、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永保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七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七人,公司监事和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下同)。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将原《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名称为《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其修订的主要条款详见附件。
《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备查文件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附件:
《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原条款 | 新条款 |
第三条 公司进行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原材料期货,目的是借助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风险对冲功能,利用套期保值工具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套期保值业务包括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3.1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满足正常经营或日常业务需要,与境内外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的用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各项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组合等衍生产品业务。 3.2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公司生产经营中的商品价格风险为目的,从事买进或卖出交易所期货或其他衍生产品合约,实现抵消现货市场交易中存在的价格风险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期货合约、远期/互换合约或者标准化期权合约。 |
(新增) | 第四条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包括以下类型的交易活动: 4.1 对已持有的现货库存进行卖出套期保值; 4.2 对已签订的固定价格的购销合同进行套期保值,包括对原材料采购合同进行空头套期保值、对产成品销售合同进行多头套期保值,对已定价贸易合同进行与合同方向相反的套期保值; 4.3 对已签订的浮动价格的购销合同进行套期保值,包括对原材料采购合同进行多头套期保值、对产成品销售合同进行空头套期保值,对浮动价格贸易合同进行与合同方向相同的套期保值; |
4.4 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对预期采购量或预期产量进行套期保值,包括对预期原材料采购进行多头套期保值、对预期产成品进行空头套期保值; 4.5 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对拟履行进出口合同中涉及的预期收付汇进行套期保值; 4.6 根据投资融资计划,对拟发生或已发生的外币投资或资产、融资或负债、浮动利率计息负债的本息偿还进行套期保值; 4.7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 |
第四条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4.1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进行场内市场交易,不得进行场外市场交易; 4.2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品种,应当仅限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和原材料; …… | 第五条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5.1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5.2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品种,应当仅限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原材料和外汇等; …… |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授权集团总裁组建期货保值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负责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事宜,委员会主席为集团总裁,成员包括集团财务总监、集团业务副总裁、集团风险管理部部长、事业部总经理。委员会下设套期保值执行小组(以下简称“执行小组”),由集团分管副总裁担任小组组长,成员包括相关 |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授权集团总裁组建套期保值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负责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事宜,委员会主席为集团总裁,成员包括集团财务总监、集团业务副总裁、集团风险管理部部长、事业部总经理。委员会下设套期保值执行小组(以下简称“执行小组”),由集团分管副总裁担任小组组长,成员包括集团财务总监、相关事业部总经理、营销总监、采购部门负责人等。 |
事业部总经理、营销部总监、采购部总监、财务部总监。 | |
第八条 委员会主要职责: 8.1 负责审核年度套期保值计划,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批; 8.2 负责套期保值相关资金的筹措与安排; 8.3 负责定期监督执行小组的日常执行情况,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操作是否严格按照年度计划、操作过程是否严格按照制度流程规范、套期保值额度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对期货操作的财务结果进行监督等。 | 第九条 委员会主要职责: 9.1负责审核年度套期保值计划,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批; 9.2 负责套期保值相关资金的筹措与安排; 9.3 负责拟订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批; 9.4负责定期监督执行小组的日常执行情况,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操作是否严格按照年度计划、操作过程是否严格按照制度流程规范、套期保值额度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对期货操作的财务结果进行监督等。 |
第二十四条 事业部采购部应定期向委员会报告套期保值计划对应的现货采购订单实际执行情况及采购成本,以便委员会评估分析套期保值业务与现货采购业务之间的需求匹配度,以及盈亏平衡情况。 | 第二十五条 风险管理部定期向委员会汇报监督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