昇兴股份: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查股网  2026-05-11  昇兴股份(002752)公司公告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6 年4 月13 日召开的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 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止2025 年12 月31 日的总股本976,918,46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人民币1.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利润分配方案 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分别于2026 年3 月18 日、2026 年4 月14 日刊登在《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76,918,468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1.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 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0.9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0.20 元;持股1 个月以上至1 年(含 1 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0.1 元;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5 月1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5 月19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 年5 月1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 年5 月1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80 昇兴控股有限公司

2 08*****718 福州昇洋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3 08*****481 睿士控股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5 月7 日至登记日:2026 年5 月1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一路1 号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刘嘉屹、郭苏霞

电话:0591-83684425

传真:0591-83684425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11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