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东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主动减持及被动稀释比例超过1%暨股东权益变动累计达到5%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8债券代码:127059 债券简称:永东转2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主动减持及被动稀释比例超过1%暨股东权益变动累计达到5%
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主动减持及被动稀释,未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东良先生和靳彩红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主动减持及被动稀释比例超过1%暨股东权益变动累计达到5%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主动减持及被动稀释比例超过1%的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东良先生和靳彩红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在2023年7月20日,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3,795,600股;其中一致行动人刘东竹女士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3,375,000股,一致行动人刘东秀女士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420,600股。
并且自2023年3月28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主动减持及被动稀释比例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至2023年7月20日期间,因公司可转债转股的原因,公司总股本由375,556,992股增至375,685,187股,上述股东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综上,截止2023年7月2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183,847,700股,持股比例为48.94%。上述主动减持及被动稀释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变动合计达到
1.02%。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刘东良、靳彩红、刘东杰、刘东秀、刘东梅、刘东竹 | |||||||
住所 | 山西省稷山县西社镇高渠村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3年7月20日 | |||||||
股票简称 | 永东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753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刘东良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刘东良先生及靳彩红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东杰先生、刘东秀女士、刘东梅女士、刘东竹女士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379.56 | -1.02%(包含被动稀释) | ||||||
合 计 | -379.56 | -1.02%(包含被动稀释)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被动稀释)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刘东良 | 合计持有股份 | 97,031,250 | 25.84% | 97,031,250 | 25.83%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4,257,813 | 6.46% | 24,257,813 | 6.46%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72,773,437 | 19.38% | 72,773,437 | 19.37% | ||
靳彩红 | 合计持有股份 | 16,875,000 | 4.49% | 16,875,000 | 4.49%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218,750 | 1.12% | 4,218,750 | 1.1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2,656,250 | 3.37% | 12,656,250 | 3.37% | ||
刘东杰 | 合计持有股份 | 63,281,250 | 16.85% | 63,281,250 | 16.84%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5,820,313 | 4.21% | 15,820,313 | 4.2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7,460,937 | 12.64% | 47,460,937 | 12.63% | ||
刘东秀 | 合计持有股份 | 2,018,300 | 0.54% | 1,597,700 | 0.43%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018,300 | 0.54% | 1,597,700 | 0.43%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刘东梅 | 合计持有股份 | 5,062,500 | 1.35% | 5,062,500 | 1.35%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062,500 | 1.35% | 5,062,500 | 1.3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刘东竹 | 合计持有股份 | 3,375,000 | 0.90% | 0 | 0.0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375,000 | 0.90% | 0 | 0.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合并 | 合计持有股份 | 187,643,300 | 49.96% | 183,847,700 | 48.94%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4,752,676 | 14.58% | 50,957,076 | 13.5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32,890,624 | 35.38% | 132,890,624 | 35.37%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6.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注:表格中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股份数与各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若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股东权益变动累计达到5%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身份证号码 | 住所/通讯地址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刘东良 | 男 | 中国 | 1427271969******** | 山西省稷山县****** | 否 |
靳彩红 | 女 | 中国 | 1427271970******** | 山西省稷山县****** | 否 |
刘东杰 | 男 | 中国 | 1427271970******** | 山西省稷山县****** | 否 |
刘东秀 | 女 | 中国 | 1427021966******** | 山西省稷山县****** | 否 |
刘东玉 | 男 | 中国 | 1427271947******** | 山西省稷山县****** | 否 |
刘东果 | 女 | 中国 | 1408241956******** | 山西省稷山县****** | 否 |
刘东梅 | 女 | 中国 | 1427271956******** | 山西省稷山县****** | 否 |
刘东竹 | 女 | 中国 | 1408021964******** | 山西省稷山县****** | 否 |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
2021年11月4日,上市公司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02,5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3.94%,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69,609,37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8.54%,有限售条件股份132,890,6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5.4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83,847,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8.94%,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0,957,07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3.56%,有限售条件股份132,890,6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5.37%。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刘东良 | 合计持有股份 | 97,031,250 | 25.84% | 97,031,250 | 25.83%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4,257,813 | 6.46% | 24,257,813 | 6.4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72,773,437 | 19.38% | 72,773,437 | 19.37% | |
靳彩红 | 合计持有股份 | 16,875,000 | 4.49% | 16,875,000 | 4.4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218,750 | 1.12% | 4,218,750 | 1.1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2,656,250 | 3.37% | 12,656,250 | 3.37% | |
刘东杰 | 合计持有股份 | 63,281,250 | 16.86% | 63,281,250 | 16.84%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5,820,313 | 4.21% | 15,820,313 | 4.2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7,460,937 | 12.64% | 47,460,937 | 12.63% | |
刘东秀 | 合计持有股份 | 6,750,000 | 1.80% | 1,597,700 | 0.43%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750,000 | 1.80% | 1,597,700 | 0.43%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刘东玉 | 合计持有股份 | 5,062,500 | 1.35% | 0 | 0.0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062,500 | 1.35% | 0 | 0.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刘东果 | 合计持有股份 | 5,062,500 | 1.35% | 0 | 0.0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062,500 | 1.35% | 0 | 0.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刘东梅 | 合计持有股份 | 5,062,500 | 1.35% | 5,062,500 | 1.3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062,500 | 1.35% | 5,062,500 | 1.3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刘东竹 | 合计持有股份 | 3,375,000 | 0.90% | 0 | 0.0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375,000 | 0.90% | 0 | 0.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合计 | 合计持有股份 | 202,500,000 | 53.94% | 183,847,700 | 48.94%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9,609,376 | 18.54% | 50,957,076 | 13.5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32,890,624 | 35.40% | 132,890,624 | 35.37% |
注:表格中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股份数与各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若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公司总股本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93号)及深交所“深证上[2017]292号”文核准,公司于2017年4月17日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34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永东转债”,债券代码:128014),并于当年10月23日进入转股期,公司于每季度结束后披露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该债券已于2023年4月17日完成到期兑付及摘牌工作。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27号)及深交所“深证上[2022]462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38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永东转2”,债券代码:127059),并于当年10月14日进入转股期,公司于每季度结束后披露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自2021年11月4日披露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2023年7月20日,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合计被动减少。
2、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股份情况
2022年12月23日至2022年12月26日期间,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7,421,600股;其中一致行动人刘东果女士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5,062,500股,一致行动人刘东玉先生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2,359,100股。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主动减持及被动稀释比例超过1%的公告》(2022-092)。
2023年3月27日,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7,435,100股;其中一致行动人刘东秀女士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4,731,700股,一致行动人刘东玉先生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2,703,400股。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主动减持及被动稀释比例超过1%的公告》(2023-008)。
2023年7月20日,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3,795,600股,其中一致行动人刘东竹女士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3,375,000股,一致行动人刘东秀女士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420,600股。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7月2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主动减持及被动稀释比例超过1%暨股东权益变动累计达到5%的提示性公告》(2023-048)。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制权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五)备查文件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东良先生和靳彩红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