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东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2023年12月8日以电话、邮件、专人送达等形式发出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12月12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变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本公司和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