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赛康: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月30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4年2月5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南京江宁科学园科建路699号A楼3102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靖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次委托理财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2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