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赛康:监事会决议公告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南京江宁科学园科建路699号A楼2218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靖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