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材料:公司章程修正案
公司章程修正案
公司于2023年3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3年4月12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以公司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414,693,4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2,073,467,465.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股本124,408,047股,本次权益分配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由414,693,493股增加至539,101,540股,注册资本由414,693,493元增加至539,101,540元。
根据上述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及《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现将修订条文列示如下:
序号 | 修改前条款 | 修改后条款 |
1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469.3493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3,910.154万元。 |
2 |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1,469.3493万股,均为普通股,并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53,910.154万股,均为普通股,并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
除上述修改外,《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