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材料: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 规定,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2025 年 度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赵敏女士、成国光先生、张臻悦先生及在任第七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朱光先生、叶芙蕾女士、徐宇辰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 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赵敏女士、成国光先生、张臻悦先生、朱光先生、叶芙蕾女 士、徐宇辰先生的任职经历及其出具的相关自查文件,确认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 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在任期间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对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26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