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兴股份: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2月29日收到公司原董事王宇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宇杰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内容详见2023年12月3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王宇杰先生辞职后,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须补选一名董事。经公司控股股东东莞市南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4年1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叶裕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二〇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二〇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为止。
本次补选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不设职工代表董事。
特此公告。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一月四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叶裕平先生:
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暨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08年9月加入公司,担任公司总经办助理;2011年1月至2021年5月,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1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截止目前,叶裕平先生持有公司90,0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叶裕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经在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和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叶裕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