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兴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57 证券简称:南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号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进港中路8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詹谏醒董事长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1名,所持(代表)股份数132,565,0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868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共6名,代表股份131,821,5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6163%。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名,所持(代表)股份数743,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16%。
4、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列席会议。
四、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其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132,536,4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4%;反对2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1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533%;反对2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6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132,536,4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4%;反对2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1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533%;反对2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6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132,536,4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4%;反对2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1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533%;反对2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6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132,536,4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4%;反对2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1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533%;反对2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6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132,536,4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4%;反对2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1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533%;反对2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6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股东东莞市南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林旺南、詹谏醒、詹任宁、叶裕平为本议案的利益相关方,故回避表决,前述股东分别持股111,129,993股、3,047,252股、6,173,814股、11,245,473股、90,007股。
同意849,9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445%;反对2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55%;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1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533%;反对2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6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132,536,4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4%;反对2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1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533%;反对2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6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32,536,4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4%;反对2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1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533%;反对2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6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132,536,4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4%;反对2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1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533%;反对2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6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132,536,4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4%;反对2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1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533%;反对2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6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同意132,536,4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4%;反对2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1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533%;反对2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6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的议案》
同意132,536,4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4%;反对2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1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533%;反对2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6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132,536,4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4%;反对2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1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533%;反对2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6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4、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同意132,536,4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4%;反对2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1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533%;反对2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6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5、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5.1、选举詹谏醒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32,446,25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1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24,702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0218%。
表决结果:詹谏醒女士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2、选举詹任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32,446,25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1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24,702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0218%。
表决结果:詹任宁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3、选举文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32,446,25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1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24,702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0218%。
表决结果:文峰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4、选举叶裕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32,446,25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1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24,702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0218%。
表决结果:叶裕平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6.1、选举曾庆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32,446,25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1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24,702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0218%。
表决结果:曾庆民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6.2、选举马岩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32,446,25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1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24,702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0218%。
表决结果:马岩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6.3、选举杨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32,446,25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1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24,702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0218%。
表决结果:杨波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7、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7.1、选举林惠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132,446,25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1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24,702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0218%。
表决结果:林惠芳女士当选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7.2、选举梁浩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132,446,25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1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24,702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0218%。
表决结果:梁浩伟先生当选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律师戴毅、周佳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南兴股份《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关于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