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兴股份: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对象下属全资子公司无锡南兴装备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17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无锡南兴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南兴”)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置换无锡南兴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的存量项目贷款,无锡南兴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本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贷款期限8年,公司为无锡南兴申请上述银行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及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号)。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建设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公司子公司无锡南兴在其与建设银行签署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主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3亿元。
无锡南兴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本次担保前公司对无锡南兴的担保余额为1.05亿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无锡南兴的担保余额为1.05亿元,本次担保后无锡南兴可用担保额度剩余1.95亿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无锡南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关于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及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号)。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甲方):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
3、债务人:无锡南兴装备有限公司
4、主债权本金金额:人民币叁亿元整。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甲方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若乙方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乙方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无锡南兴提供担保,是基于无锡南兴实际经营情况及项目建设情况的综合考虑,符合公司融资安排,有助于公司后续的资金使用规划。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94,75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0.8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37,157.10万元(不含本次拟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6.0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等情形。
特此公告。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