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农股份:关于华通转债摘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0号债券代码:128040 债券简称:华通转债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通转债”摘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华通转债”赎回日:2023年3月1日
2.“华通转债”摘牌日:2023年3月9日
3.“华通转债”摘牌原因:存续期内可转债全部赎回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1.可转债发行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43号”文核准,公司于2018年6月14日公开发行了224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22,40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8]308号”文同意,公司22,400万元可转债于2018年7月13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华通转债”,债券代码“128040”。
2.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华通转债”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18年6月21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2018年12月21日至2024年6月13日止)。
3.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情况
“华通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11.45元/股。2019年6月11日,公司实施完
成了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可转债的有关规定,“华通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1.45元/股调整为11.37元/股。2020年5月26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上述有关规定,“华通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1.37元/股调整为11.29元/股。2020年11月30日,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20名交易方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7,835,875股,“华通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1.29元/股调整为10.33元/股。2021年6月7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上述有关规定,“华通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0.33元/股调整为
10.15元/股。2022年1月1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登记手续。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增加12,515,000股。根据上述有关规定,“华通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0.15元/股调整为10.0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1月17日起生效。2022年5月30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上述有关规定,“华通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0.33元/股调整为9.73元/股。2022年12月27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工作,根据上述有关规定,“华通转债”的转股价格由9.73元/股调整为9.74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通转债”的转股价格为9.74元/股。
二、可转债赎回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二)触发赎回情形
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浙农股份;股票代码:002758)自2023年1月3日起至2023年1月30日,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华通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9.74元/股)的130%(即12.66元/股),已经触发《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已于2023年1月30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华通转债”的议案》,同意行使“华通转债”有条件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人民币100元)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全部未转股的“华通转债”。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赎回实施安排
1.“华通转债”于2023年1月30日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2.根据相关规则要求,公司在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的当日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并及时披露了提前赎回公告,此后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自2023年1月31日至赎回日前,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2次提前赎回“华通转债”的提示性公告,通知“华通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3.2023年2月23日为“华通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2023年2月28日是“华通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自2023年3月1日起停止转股。
4.2023年3月1日为“华通转债”的赎回日,当日起“华通转债”停止转股。公司已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3年2月28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华通转债”。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华通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5.2023年3月6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3年3月8日为赎回款到达“华通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通转债”赎回款已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华通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三、可转债摘牌安排
本次可转债赎回为全部赎回,赎回完成后,将无“华通转债”继续流通或交易,“华通转债”因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需摘牌。自2023年3月9日起,公司发行的“华通转债”(转债代码:128040)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四、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571-87661645
邮箱:zngf002758@znjtgf.com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