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农股份: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15  浙农股份(00275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3号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等相关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4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等聘任事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成员分别是叶伟勇先生、夏晓峰先生、姚瑶女士、曹勇奇先生、曾跃芳先生、王华刚先生;独立董事黄祖辉先生、翁国民先生、郭德贵先生。叶伟勇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细则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叶伟勇先生

委员:曹勇奇先生、曾跃芳先生、王华刚先生、黄祖辉先生

2、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翁国民先生委员:郭德贵先生、夏晓峰先生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黄祖辉先生委员:翁国民先生、曾跃芳先生

4、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郭德贵先生委员:翁国民先生、姚瑶女士

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成员分别是姜俊先生、孟汪亮先生、职工代表监事钟尧君先生。姜俊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四、公司第五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公司聘任曾跃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刘文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章祖鸣先生、洪晔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同时公司聘任刘文琪先生为董事会秘书,刘文琪先生已参加最近一期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其任期自获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在此之前,暂由刘文琪先生以其高级管理人员即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身份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刘文琪先生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虹路768号浙农科创园3号楼8楼

电话:0571-87661645

传真:0571-87661217

电子信箱:liuwenqi@znjtgf.com

五、公司审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审计部负责人:余群建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曾琳女士

曾琳女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虹路768号浙农科创园3号楼8楼电话:0571-87661645传真:0571-87661217电子信箱:zl@znjtgf.com

六、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1、因任期届满,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包中海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以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因退休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独立董事吕圭源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也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中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0万股(其中30万股限制性股票尚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后期将进行回购注销),吕圭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2、因任期届满,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陈志浩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仍将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王炳武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也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志浩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51.15万股,王炳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3、因任期届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姜俊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金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经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姜俊先生将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金鼎先生因工作调整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姜俊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5万股(其中15万股限制性股票尚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后期将进行回购注销),金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5万股(其中15万股限制性股票尚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后期将进行回购注销)。

上述人员离任后,其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为公司规范治理和经营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