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农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8日以现场送达、电话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10月26日在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768号浙农科创园3号楼8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叶伟勇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就上述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79号)详见《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企业浙江景岳堂药业有限公司合计使用最高不超过1.6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首次公开发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超过0.4亿元(含),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超过1.2亿元(含),仅限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授权的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在额度有效期和范围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号)详见《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10人因个人原因离职、5人退休、1人因工作调整而离职、1人经选举后担任公司监事,因此上述共计17名激励对象均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拟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753,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号)。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拟将注册资本由522,515,799元变更为521,547,799元,股本由522,515,799股变更为521,547,799股。鉴于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更等情形,公司拟根据经营管理需要,
以及《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号)。《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根据公司相关工作安排,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