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际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1-06  天际股份(002759)公司公告

股票代码:002759 股票简称:天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2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于2024年1月5日15:00时在汕头市潮汕路金园工业城12-12片区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32,883,4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335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32,870,13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332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3,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2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43,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48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3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45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3,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26%。

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见证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议案1.00《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预计的议案》;

同意132,870,1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1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30,0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5335%;反对1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665%;弃权0股。

2、审议并通过议案2.0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32,870,1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1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30,0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5335%;反对1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665%;弃权0股。

3、审议并通过议案3.00《关于子公司之间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453,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502%;反对1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498%;弃权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3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5335%;反对1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4665%;弃权0股。本议案关联股东汕头市天际有限公司、星嘉国际有限公司、常熟新华化工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4、审议并通过议案4.00《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132,870,1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1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30,0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5335%;反对1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665%;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见证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中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本次股东大会未审议表决没有列入会议议程的事项,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见证意见。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