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形股份:关于公司董事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2023年5月19日公司收到董事周琦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5月19日,周琦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计划期间内,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事周琦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周琦 | 合计持有股份 | 25,427 | 0.0235 | 25,427 | 0.0235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357 | 0.0059 | 6,357 | 0.005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9,070 | 0.0177 | 19,070 | 0.0177 |
注:上述合计数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及说明
1、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周琦先生减持计划已进行了预披露,周琦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
3、公司将持续关注周琦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其合规减持,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周琦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