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形股份: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泰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豪集团”)的通知,获悉其将持有公司股份进行了解质押及再质押的手续。
2023年11月2日,泰豪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江西泰豪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泰豪”)与青海西部铟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部铟业”)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本次质押为顺利推进公司控制权转让事项而进行的股权质押,属于非融资类质押,质权方为西部铟业。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起始日 | 解除日期 | 质权人 |
泰豪集团 | 是 | 18,856,270 | 75.00% | 17.46% | 2022/4/29 | 2023/11/6 | 南昌工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二、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起始日 | 解除日期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豪集团 | 是 | 22,677,628 | 90.20% | 21.00% | 否 | 否 | 2023/11/7 | 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止 | 西部铟业 | 非融资类质押 |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三、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本次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股) | 本次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泰豪集团 | 25,142,857 | 23.28% | 18,856,270 | 22,677,628 | 90.20% | 21.00% | 0 | 0 | 0 | 0 |
江西泰豪 | 19,988,706 | 18.51% | 13,151,423 | 13,151,423 | 65.79% | 12.18% | 13,151,423 | 100% | 6,837,283 | 100% |
合计 | 45,131,563 | 41.79% | 32,007,693 | 35,829,051 | 79.39% | 33.18% | 13,151,423 | 36.71% | 6,837,283 | 73.50% |
四、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泰豪集团未来半年及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33,189,051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 73.54%,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30.73%,对应融资余额为17,500万元,控股股东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生产经营收入、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自筹资金等。
2、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本次股份质押主要为履行《股份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质押的公司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产生影响。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如后续出现风险,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加以应对。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及《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特此公告。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