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形股份: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凤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凤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凤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凤形股份”或“公司”)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凤形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83 号)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09 月 08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9,988,706 股, 发行价格
17.71 元/股,具体发行情况如下:
序号 | 发行对象 | 认购数量(股) | 限售期限 |
1 | 江西泰豪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19,988,706 | 三十六个月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于2021年9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此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88,000,000 股增加至 107,988,706 股。具体参见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形成后,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的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江西泰豪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泰豪”)承诺,所获配售的凤形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19,988,706股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江西泰豪已严格遵守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0月15日(星期二)。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9,988,7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51%。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1 名,证券账户总数为 1 户,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所持限售股数量(股) |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比例 | 本次解除限售股数量(股)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中质押的股份数量(股) | 股东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
1 | 江西泰豪 | 19,988,706 | 18.51% | 19,988,706 | 19,640,000 | 0 |
四、本次解除限售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类型 | 解除限售前 | 变动数 | 解除限售后 | ||
股份数量(股) | 股份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股份数量(股) | 股份比例(%)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9,988,706 | 18.51 | -19,988,706 | 0 | 0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88,000,000 | 81.49 | 19,988,706 | 107,988,706 | 100.00 |
合 计 | 107,988,706 | 100.00 | 0 | 107,988,706 | 100.00 |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相关股东承诺;
3、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持有人持有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宜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凤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文 建 刘文艺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