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投: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61 证券简称:浙江建投 公告编号:2025-029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4年度公司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18,140.41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3,781.53万元,按净利润10%提取盈余公积1,814.04万元,利润分配减少11,756.71万元(分配2023年度股利5,406.71万元,支付可续期债利息6,350.00万元),2024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余额为128,351.19万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合并报表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前述列示的为母公司报表数据)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以及历年利润分配情况,拟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1,081,782,93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0.5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54,089,146.9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公司将“以最新股本为基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024年,公司未进行季度分红、半年报分红、特别分红,未发生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的情况。
三、现金分红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54,089,146.95 | 54,067,105.55 | 216,268,019.6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93,604,910.35 | 391,710,132.00 | 967,385,401.22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4,245,576,122.82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283,511,910.30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324,424,272.1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517,566,814.52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324,424,272.10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2、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如上述表格指标所示,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
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注销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当年净利润30%的情况说明公司2024年度拟分派的现金分红金额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27.94%,低于30%,主要情况如下:
(1)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经营模式、偿债能力、资金需求情况及特点公司以建筑施工业务为主,主要包括工程承包模式和投融资建造模式。公司所处的建筑行业属于充分竞争行业,所承接项目呈现单体体量大、生产周期长等特点,项目进度款付款比例低,竣工后决算时间长,因此用于维持日常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量较大。且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需留存一定的资金用于防范债务风险。
(2)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公司将坚持在改革创新中发展成为产业链完整、专业门类齐全、市场准入条件完备、品牌优势突出、技术实力较强的大型省属国有建筑企业,不断提高资金运营效率,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未来为投资者提供更丰厚的回报。
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
公司2024年度留存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的保障,为公司及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和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3、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公司不断健全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机制,通过投资者热线、电子信箱、互动易等多种渠道,为中小股东表达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意见和诉求提供便利。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公司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4、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
5、最近两个会计年度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科目金额的情况
公司2023年、2024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均未达到公司总资产的50%以上。
公司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