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发拉比: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金发拉比 证券代码:002762 公告编号:2023-026号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23年4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公告,本次会议如期举行。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深交所交易系统:2023年5月12日9:15-9:25, 9:30-11:30,13:00-15:00。
互联网投票系统:2023年5月12日9:15—15:00
2、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汕头市金平区鮀浦鮀济南路107号);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浩亮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94,224,36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4.861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94,210,46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4.857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3,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3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2,168,87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12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2,154,97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08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13,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39%。
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提案1.00 《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214,3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9%;反对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58,8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389%;反对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6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2.00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214,3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9%;反对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58,8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389%;反对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6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3.00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214,3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9%;反对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58,8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389%;反对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6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4.00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214,3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9%;反对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58,8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389%;反对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6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5.00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212,8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1%;反对1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57,3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698%;反对1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3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6.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214,3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9%;反对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58,8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389%;反对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6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以上议案均获得通过。
以上议案均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金发拉比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