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发拉比: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金发拉比《关注函》的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
公司的关注函》相关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二〇二三年九月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
公司的关注函》相关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致: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简称“本所”)担任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发拉比”或“公司”)2023年度常年法律顾问。受金发拉比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于2023年9月13日出具的《关于对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307号,以下简称“《关注函》”)相关法律问题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为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依据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发表意见,并且该等意见是基于本所律师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和对有关法律的理解作出的。
2. 为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相关方提供的与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相关的文件资料的正本、副本或复印件,听取了上述各方就有关事实的陈
述和说明,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相关方已对本所律师作出如下承诺和保证:其已向本所律师提供的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所需的所有文件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均是完整的、真实的、有效的,且已将全部事实向本所律师披露,无任何隐瞒、遗漏、虚假或误导之处,其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对于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依赖政府有关部门、公司或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作出判断,并据此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
3. 本所及本所指派的律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规定,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对本核查意见发表意见的事项进行了核查验证,保证本核查意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4. 本所依据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现行法律法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依赖公司出具的证明文件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
5. 本专项核查意见仅就《关注函》相关法律事项发表意见,而不对有关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和验资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本专项核查意见对某些专业数据和结论的引述,不表明对该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明示或默示保证。
6.本核查意见仅供金发拉比向深交所回复《关注函》的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许可,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或用途。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本所律师就《关注函》的要求,现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如下:
问题:请详细说明广东韩妃及其从业人员是否具备医疗美容服务及产品生产销售的相关资质,业务开展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符合相关行业监管规定和要求,是否存在医疗事故或纠纷及相关诉讼仲裁情况,是否存在虚假宣传,是否存在医美贷等消费分期金融产品等情况,最近五年是否受到行业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请律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核查程序:
就本题所涉法律事项,本所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士履行了特别注意义务;就本题所涉财务与会计等非法律事项,本所律师作为非财务专业人士履行了一般注意义务。在此前提下,本所律师履行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程序:
1. 查阅广东韩妃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子公司”均指合并范围内的一级子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文件,并在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查询验证广东韩妃及子公司旗下医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信息;
2. 查阅广东韩妃及子公司提供的从业人员员工名册、工资单、医护人员资质,并在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查询验证广东韩妃及子公司旗下医院医生的医师资质;
3. 查阅《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4. 取得广东韩妃及子公司提供的医美贷情况统计表及近期与医美贷公司签署的合同等资料,了解广东韩妃及子公司医美贷的相关情况;
5. 取得广东韩妃及子公司提供的诉讼及行政处罚资料,取得营业外支出明细表,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中国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登陆国家以及所在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员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所在区县人民政府等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广东韩妃及子公司业务开展是否合法合规,近五年是否存在医疗事故或纠纷及相关诉讼仲裁情况、是否受到行业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核查情况:
一、详细说明广东韩妃及其从业人员是否具备医疗美容服务及产品生产销售的相关资质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网络查询,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广东韩妃医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韩妃”或“公司”)的合并范围内一级子公司及经营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公司名称 | 持股比例 | 经营情况 |
1 | 中山韩妃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与旗下医院简称“中山韩妃”) | 100% | 正在经营 |
2 | 广州韩妃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与旗下医院简称“广州韩妃”) | 100% | 正在经营 |
3 | 珠海韩妃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与旗下医院简称“珠海韩妃”) | 100% | 正在经营 |
4 | 珠海韩妃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与旗下医院简称“珠海韩妃管理”) | 90% | 报告期未实际经营 |
5 | 广东韩妃整形外科医院有限公司(与旗下医院简称“韩妃整形”) | 85% | 正在经营 |
(一)广东韩妃及子公司从事医疗美容服务取得的主要资质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网络查询,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述正在经营的子公司从事医疗美容业务取得的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资质如下: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持证主体 | 证书编号 | 地址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限 | 发证机关 |
韩妃整形 | MA59ATFQ644010417A5282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 | 外科;整形外科专业/医疗美容科;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美容中医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病理科(协议)/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 | 2022.01.10-2037.01.10 |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广州韩妃 | MA59DUH5644010617A5292 | 广州市天河区海安路7号1层、2层、3层 | 外科;整形外科专业/医疗美容科;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美容中医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协议);医学影像科;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 | 2021.09.27-2036.09.27 |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珠海韩妃 | 34543438144040217D1542 | 珠海市香洲区吉大水湾路279号 | 医疗美容科;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美容中医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 | 2023.03.09-2028.03.08 | 珠海市香洲区卫生健康局 |
中山韩妃 | MA4WJ9JK644200017D1542 | 中山市东区起湾道盛景园10-13幢首层7卡商铺及二层5、6、7、8卡办公楼 | 医疗美容科;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 | 2022.09.19-2027.09.19 |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 |
2.辐射安全许可证
持证主体 | 证书编号 | 地址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限 | 发证机关 |
韩妃整形 | 粤环辐证[A0793] |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之一首层 |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 至2023.11.29 |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
3.放射诊疗许可证
持证主体 | 证书编号 | 地址 | 许可项目 | 发证日期 | 发证机关 |
韩妃整形 | 越卫放证字(2022)第01040006号 |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金广大厦 | X射线影像诊断 | 2022.04.18 | 广州市越秀区卫生健康局 |
根据公司出具的说明,广东韩妃及子公司经核准开展医疗美容服务,不涉及药品、医疗器械等产品生产行为,除在治疗过程或治疗前后向客户提供药械类产品外,不存在产品销售情形。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允许营利性医疗机构开展药品、器械等医疗相关的经营活动,医疗活动场所与其他经营活动场所应当分离。基于前述,广东韩妃及子公司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证载经营性质为营利性,可以依法从事药品、医疗器械等医疗相关的经营活动。“
(二)广东韩妃及子公司从业人员的资质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网络查询,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广东韩妃及其子公司从业人员的医师资质
如下:
1.韩妃整形
姓名 | 执业证编号 | 任职资格 | 执业范围 |
程宁新 | 110320200014940 | 主任医师 | 外科专业 |
李光琴 | 110440111003627 | 副主任医师 | 外科专业 |
柳超 | 110440304002297 | 副主任医师 | 外科专业 |
杨熙雯 | 110430000716426 | 主治医师 | 外科专业 |
于洪瑞 | 110441900018027 | 主治医师 | 外科专业 |
曾铮 | 110440000017389 | 主治医师 | 外科专业 |
张沫 | 110230102001040 | 执业医师 | 外科专业 |
黎琳 | 110440100018896 | 主治医师 | 外科专业 |
孙倩 | 110440000715156 | 执业医师 | 外科专业 |
马嘉 | 110440400007169 | 执业医师 | 外科专业 |
张鑫 | 110440100020551 | 执业医师 | 外科专业 |
冯桥 | 110440100019677 | 执业医师 | 外科专业 |
何翔 | 110430000719368 | 执业医师 | 外科专业 |
屈翠荣 | 110340000016908 | 执业医师 | 外科专业 |
罗杏玺 | 210440106001171 | 执业医师 | 外科专业 |
以主要执业地为准。
宋丛杉 | 110360000706492 | 执业医师 | 外科专业 |
杨晶晶 | 210440111001358 | 执业医师 | 外科专业 |
全亮亮 | 110211322000395 | 副主任医师 | 皮肤病与性病专业 |
黄伦武 | 110440111004195 | 主治医师 | 皮肤病与性病专业 |
皮丽丽 | 210440106001053 | 执业医师 | 皮肤病与性病专业 |
罗国强 | 210440106000896 | 执业医师 | 皮肤病与性病专业 |
何诗雨 | 210431000001775 | 执业助理医师 | 皮肤病与性病专业 |
纪春华 | 210442000002032 | 执业助理医师 | 皮肤病与性病专业 |
刘广元 | 210440111001505 | 执业助理医师 | 皮肤病与性病专业 |
赖德昌 | 210440100001668 | 执业助理医师 | 皮肤病与性病专业 |
喻秦英 | 210440100001690 | 执业助理医师 | 皮肤病与性病专业 |
黄蔚 | 141410400000063 | 副主任医师 | 中医专业 |
罗绍威 | 141440111001251 | 执业医师 | 中医专业 |
庞仁义 | 110440111003624 | 副主任医师 | 外科专业 |
陈彦峰 | 210440111001075 | 主治医师 | 外科专业 |
付国庆 | 110440300028614 | 主治医师 | 外科专业 |
易用标 | 110440100014661 | 主治医师 | 外科专业 |
赵清清 | 110431022000489 | 执业医师 | 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 |
钟平 | 110440104002892 | 主治医师 | 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 |
2.广州韩妃
姓名 | 执业证编号 | 任职资格 | 执业范围 |
许满萍 | 110440106003458 | 主治医师 | 皮肤病与性病专业 |
李军军 | 110440106004505 | 主治医师 | 外科专业 |
欧国辉 | 110440106005343 | 执业医师 | 外科专业 |
崔东 | 110440106004834 | 副主任医师 | 外科专业 |
3.中山韩妃
姓名 | 执业证编号 | 任职资格 | 执业范围 |
陈莹 | 110440000711672 | 主治医师 | 皮肤病与性病 |
李红琼 | 210441900005000 | 执业医师 | 皮肤病与性病 |
刘健 | 110442000006415 | 主治医师 | 外科专业 |
4.珠海韩妃
姓名 | 执业证编号 | 任职资格 | 执业范围 |
周国伟 | 110430900000616 | 副主任医师 | 外科专业 |
屈微 | 110440000707589 | 副主任医师 | 外科专业 |
邓紫玲 | 110440400005550 | 主治医师 | 皮肤与性病专业 |
曹珂 | 110430700004981 | 主治医师 | 皮肤病与性病专业 |
黄兴伟 | 210440105000519 | 主治医师 | 外科专业 |
刘春静 | 110430103002488 | 医师 | 皮肤与性病专业 |
张琪格 | 110440402000262 | 医师 | 皮肤与性病专业 |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出具的说明,除上述具备医师资质的人员外,广东韩妃及其子公司拥有相应具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护士执业证书》的护理人员及其他医疗行业专业人士。
综上,广东韩妃及其子公司从业人员具备从事医疗美容服务及产品生产销售的相关资质。
二、业务开展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符合相关行业监管规定和要求
除本节 “(六)最近五年是否受到行业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所披露的情形,最近五年(2018年6月30日至2023年6月30日),广东韩妃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因违反卫生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被行业主管部门作出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根据《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校验是指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对医疗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执业状况进行检查、评估、审核,并依法作出相应结论的过程,校验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指医疗机构在医疗执业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行为)为依据。经核查广东韩妃及其子公司旗下医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及公司出具的说明,最近五年,广东韩妃及其子公司旗下医院按期通过校验,不存在被暂缓校验或校验不合格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医疗事故或纠纷及相关诉讼仲裁情况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条,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百度等公开途径检索,最近五年,广东韩妃及子公司存在因医疗服务导致的诉讼与仲裁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原告 | 被告 | 案件金额 | 裁判结果 | 裁判 日期 |
1 |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 (2020)粤0106民初11308号 | 庄海回 | 广州韩妃 | 1.28 | 一、被告广州韩后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庄海回退还1.28万元; 二、驳回原告庄海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 2020年7月29日 |
2 |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 (2021)粤0104民诉前调9859号 | 邵怡菲 | 韩妃整形 | 7.5 | 民事调解,一次性支付7.5万元 | 2022年1月6日 |
3 |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 (2022)粤0104民初46361 | 管程程 | 韩妃整形 | 0.3 | 准予原告管程程撤诉 | 2022年11月30日 |
4 |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 (2023)粤0104民初1410号 | 李金容 | 韩妃整形 | - | 原告李金容撤诉 | 2023年4月6日 |
5 |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 (2023)粤0106民初26234号 | 尹立峰 | 广州韩妃 | - | 准予原告尹立峰撤诉 | 2023年8月15日 |
6 |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 (2022)粤0106民诉前调1478号 | 郝雨辰 | 广州韩妃 | - | - | 待判决 |
7 |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 (2021)粤0402民初13233号 | 唐微 | 珠海韩妃 | 17.59 | 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 2021年7月19日 |
8 |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 (2022)粤0104民初45528号 | 董文霞 | 韩妃整形 | 6.51 | 准予原告董文霞撤诉 | 2022年10月11日 |
四、是否存在虚假宣传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网络核查,除本节 “(六)最近五年是否受到行业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所披露的违反广告法的情形,广东韩妃及其子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因虚假宣传被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五、是否存在医美贷等消费分期金融产品等情况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说明,最近一年一期,韩妃整形、广州韩妃、珠海韩妃、中山韩妃存在医美贷等消费分期金融产品,相关医美贷业务占比
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年份 | 销售业绩(收款口径) | 医美贷 | 医美贷业绩占比 |
韩妃整形 | 2022年 | 16,650.92 | 1,245.73 | 7.5% |
2023年1-6月 | 7,608.61 | 532.68 | 7.0% | |
合计 | 24,259.52 | 1,778.41 | 7.3% | |
广州韩妃 | 2022年 | 13,081.86 | 2,497.58 | 19% |
2023年1-6月 | 2,817.30 | 401.17 | 14% | |
合计 | 15,899.16 | 2,898.75 | 18% | |
珠海韩妃 | 2022年 | 5,222.20 | 380.24 | 7% |
2023年1-6月 | 2,824.11 | 157.92 | 6% | |
合计 | 8,046.31 | 538.16 | 7% | |
中山韩妃 | 2022年 | 1,850.83 | 206.07 | 11% |
2023年1-6月 | 1,026.47 | 77.29 | 8% | |
合计 | 2,877.30 | 283.36 | 10% | |
合计 | 2022年 | 36,805.80 | 4,329.62 | 12% |
2023年1-6月 | 14,276.48 | 1,169.05 | 8% | |
合计 | 51,082.29 | 5,498.67 | 11% |
由上表可见,最近一年一期,韩妃整形、广州韩妃、珠海韩妃、中山韩妃存在医美贷业务,相关医美贷业务占销售业绩(收款口径)的比例呈下降趋势。
相关数据未经审计。
六、最近五年是否受到行业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网络核查,广东韩妃及其子公司最近五年存在如下行政处罚:
(一)医疗行业相关行政处罚
公司名称 | 处罚日期 | 文书号 | 处罚事由 | 处罚结果 | 处罚单位 |
中山韩妃 | 2019/05/14 | 中卫医罚[2019]DQ10号 | 使用一名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的非卫生技术人员董博从事医疗美容科诊疗活动 | 罚款2,500元 |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 |
2020/03/17 | 中卫医罚﹝2020﹞DQ8号 | 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开展麻醉诊疗活动 | 罚款2,500元 |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 | |
2019/12/20 | 中卫传罚﹝2019﹞DQ36号 | 未达到卫生标准要求 | 罚款1,000元 |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 | |
2019/06/06 | 中卫医罚〔2019〕DQ15号 | 执业许可证未核准诊疗科目,现仍开展诊疗活动的。 | 罚款2,500元 |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 | |
珠海韩妃 | 2022/02/21 | 粤珠卫健香罚字[2021]345号 | 未按规定填写病例 | 警告;罚款10,000元 | 珠海市卫生健康局 |
2019/09/09 | 珠香卫区罚告[2019]11号 | 未按规定填写病例 | 罚款10,000元 | 珠海市卫生健康局 |
(二)广告相关行政处罚
公司名称 | 处罚日期 | 文书号 | 处罚事由 | 处罚结果 | 处罚单位 |
韩妃整形 | 2019/09/04 | 穗越市监工处字[2019] | 原“广东画美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在自有网站“http://www.gzhmyy.cn/”及微信公众号(微信号 | 责令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 | 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70号 | gdhmzxyy666)发布医疗广告的表达形式中含有利用患者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情形,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八)项;当事人在其微信公众号(微信号gdhmzxyy666)发布医疗广告中含有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的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 | 范围内消除影响,合并罚款200,000元 | |||
2020/11/19 | 穗越市监工处字[2020]281号 | 当事人于 2020年1月至2020年10月13日期间,通过其官网“htp://www.hanfeizx.com/”发布宣传“韩妃玻尿酸”“安全可靠 迅速见效 效果自然 无怠工期 全面改善一针解决皱松凹给你想要的美 自然安全”等安全性的断言和有效率的违法医疗广告,上述违法发布的医疗广告未经审查,由当事人自行制作,并通过自建网站发布,广告费用无法计算 | 责令停止发布含有安全性的断言和有效率的医疗广告,并处以100,000.00元的罚款 | 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山韩妃 | 2023/06/08 | 粤中东区罚字[2023]182号 | 在未经审查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情况下,在“美团”平台发布含有“更多年轻人的选择...女神绽放...趁年轻,去发现...2023奔向新的一年,拥抱惊喜,不会停歇”等医疗广告内容;同时在平台内的“黑金超光子嫩肤”等169个团购项目中,发布含有“严选设备 严选机构 严选医师...透明消费品质服务...喜获美团医美2020人气明星奖 年轻人青睐的医学美容专家...韩妃医美5城7院连锁...名匠重磅升级 规范更可信赖...多重认证 品质保护可查可验...重磅升级 塑美新高度...城市C位尊享万平轻奢 塑美空间...”等医疗广告内容,涉案的广告费用为1562.23元,于2023年3月,24日被本机关(单位)查获,应予立案处罚 | 罚款4,686.69元 | 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 |
2022/07/27 | 粤中东区罚字[2022]155号 | 在未经审查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情况下,擅自在“美团APP”上的“中山韩妃医疗美容门诊部”账号发布有“新一代的黑金DPL超光子,在疗效的基础上,从舒适度切入,直击光子嫩肤治疗过程中“疼”的痛点,在舒适度上有了很大的提升。不仅能美白嫩肤,还可以改善毛孔粗、祛斑、祛红血丝、提亮肤色等”内容的医疗广告,查明涉案的广告费用为261元。在“新氧APP”的“中山韩妃医疗美容门诊部”账号上刘健页面发布有“精选体验日记 术前的TA 术后第105天 术后第80天”等4张患者形象照片等内容的医疗广告,广告中含有患者整形手术前后形象图片,查明涉案的广告费用为131元 | 罚款10,261元 | 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 |
2021/11/30 | 粤中东区罚字[2021]701号 | 中山韩妃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未经审查擅自发布医疗器械广告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四)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罚款11,000元 | 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 |
2019/03/29 | 中工商东区处字(2019)第030064号 | 当事人于2018年9月份创建网站“http://m.zshuamei.com/#fromPc”宣传公司所提供的医疗美容服务,但其在上述网站页面发布美容案例、人物整容前后对比照片广告,利用患者作证明;同时擅自发布与其取得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准广告样件不一致的“娇宠女王节整形节 暨韩妃五星升级盛典 5大升级亮点 豪礼送不停 双眼皮¥1980 玻尿酸¥498 ”广告,于2019年3月26日被我局东区分局查获 | 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罚款30,000元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区分局 |
2018/ | 中工商 | 公司创建网站 “http://www.zshu | 责令停止发 | 中山市工商 |
12/04 | 东区处字(2018)第030325号 | amei.com”宣传公司所提供的医疗美容服务,但未经审查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擅自在上述网站发布“10年韩妃 放肆绽放 百余项目全面特价 项目、豪礼免费赠送”的弹窗广告;同时发布美容案例,利用患者形象作证明,于2018年11月29日被我局东区分局查获,查明发生广告费 2,000元,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 布广告并消除影响;罚款10,000元 | 行政管理局东区分局 | |
珠海韩妃 | 2021/03/18 | 珠香市监处字[2021]11-5号 | 2020年12月8日,根据刘振华举报珠海韩妃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在美团APP网页上发布广告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规定,请求依法查处 | 责令当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10,000元 | 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19/06/03 | 珠香市监处字[2019]8-22号 | 自2018年5月份开始,当事人创建“珠海韩妃医疗美容” ZHuhaihanfei 微信公众号,为了增强说服力,吸引顾客,于2019年2月份起,公司在“珠海韩妃医疗美容,ZHuhaihanfei”微信公众号自行制作的“韩妃概况”之“韩妃简介”页面发布“国内首家……美容机构。珠海韩妃坚持将最时尚整形讯息,最前沿的整形技术…”的宣传内容,违反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的规定 | 罚款100,000元 | 珠海市香洲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 |
2018/12/10 | 珠工商经检处字[2018]7号 | 违反广告管理行为 | 罚款20,000元 | 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三)其他行政处罚事项
公司名称 | 处罚日期 | 文书号 | 处罚事由 | 处罚结果 | 处罚单位 |
广东韩妃 | 2020/06/09 | 穗云税一所罚[2020]11 | 单位于2020年6月9日申报所属期2017年8月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逾期超360天且非首次 | 限期2020年6月9日改正罚款2,000元 | 广州市白云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 |
99号 | 逾期 | ||||
韩妃整形 | 2022/10/30 | 穗环(越)法罚[2022]11号 | 未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建立监测记录信息、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等环境管理台账 |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7,500元 |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 |
广州韩妃 | 2020/10/10 | (穗天-24)应急罚[2020]22号 | 2020年9月21日,天河区冼村街安监执法人员对广州韩后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及考核结果等情况。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建议立案调查 | 决定给予责令限期改正,处人民币1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天河区应急管理局 |
广州韩妃 | 2020/10/14 | 穗公天行罚决字[2020]05669 | 2020年8月6日民警到广州市天河区海安路7号1层、2层、3层进行保安服务工作监督检查,发现该公司所招聘的5名保安从业人员未持有《保安员证》上岗,且未按规定进行自行招用保安员备案 | 对广州韩后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处以警告,并罚款10,000元 | 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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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盖章)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