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洁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我们作为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核了全部议案,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对有关情况进行详细了解,经讨论后对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3年6月30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2023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也无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以下无正文,后附签字页)
独立董事:
解浩然 |
独立董事:
李树永 |
独立董事:
郝丹 |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