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黛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查股网  2024-04-16  蓝黛科技(002765)公司公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蓝黛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爽联系电话:13811831335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凯联系电话:13466304282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提供的月度对账单逐笔查询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0,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0,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0,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6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项目工作内容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次
(2)培训日期2024年3月4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事项、股东规范减持、募集资金规范使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三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6,562.47万元,实际置换金额少于可置换额度1,547.30万元的原因为:相应票据到期后公司于2023年08月14日置换,滞后于可置换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0日,公司发现后已于2023年08月31日转回。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误划转112.17万元,其中100万元为工作人员拟从基本户划转时误选择了同一开户银行的募集资金账户,于当天及时转回;另有误划转12.17万元于次月进行转回。就募集资金误划转及滞后置换相关情况,公司在自查中发现后及时告知保荐机构,保荐机构督导公司及时整改,公司已及时将前述资金全部转回至募集资金账户。保荐机构已要求、督促公司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学习和执行力度,并就募集资金规范使用事项组织公司开展培训、充分提示。公司已加强学习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和相关规定,后续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核查频率及培训力度,杜绝该类事项再次发生。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不适用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根据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发布的《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为-37,104.5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36,510.44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97.65%。受国内外经济环境影响,公司触控显示业务市场消费需求下滑,竞争加剧,营业收入和经营性利润下降。结合经营情况,公司判断因收购资产产生的有关商誉存在减值迹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收购形成的商誉进行了初步减值测试,预计本期计提的商誉减值总额约为3.7亿元。同时,公司于2022年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马鞍山蓝黛传动机械有限公司、孙公司重庆宣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内虽部分建成投产,但尚未形成规模及效益。 公司上述业绩变动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一致,不存在明显异常。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 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承诺不适用
2.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不适用
3.再融资时所作承诺不适用
4.股权激励承诺不适用
5.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报告期内本保荐人未因该项目被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报告期内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2024年4月15日

李爽

李凯 2024年4月15日

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2024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