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黛科技:关于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黛科技”)于2024年0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05月16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及各事业部未达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同意对70名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计347.5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因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2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和条件,同意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计19.0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04月27日、2024年05月17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55,793,090股变更为652,128,090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655,793,090元变更为652,128,090元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及减少注册资本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