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菱股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01  索菱股份(002766)公司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3年7月31日(星期一)下午14:

30;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3年7月3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15:00。

(2)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一道88号中洲控股金融中心B栋36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独立董事李明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7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计295,733,6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821%,其中:

(1)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计192,834,0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450%;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本次会议的股东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02,899,5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37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广东法民律师事务所派律师黄金杰、王兵到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方式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192,834,096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表决情况:同意102,883,257股;反对16,30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同意295,717,3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票的99.9945%;反对1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7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8253%;反对1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17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192,834,096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表决情况:同意102,883,257股;反对16,30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同意295,717,3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票的99.9945%;反对1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7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8253%;反对1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17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192,834,096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表决情况:同意102,883,257股;反对16,30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同意295,717,3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票的99.9945%;反对1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7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8253%;反对1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17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法民律师事务所王兵律师、黄金杰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广东法民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之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均已在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无临时提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法民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8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