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电子: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767 | 证券简称:先锋电子 | 公告编号:2023-520 |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决议于2023年8月11日(星期五)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11日(星期五)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8月11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3年8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8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7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8月7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4层会议室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86-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00 |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 |
2.00 | 《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本次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参见2023年7月27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登载的相关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对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需持有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需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出席现场会议时务必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异地股东采用信函登记的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采用电话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8月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
3、登记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86-1号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卢梦瑶
电话号码:0571-86791106
传真号码:0571-86791113
电子邮箱:lumengyao@innover.com.cn
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86-1号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5、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注意事项:请在规定的登记时间持相关证件进行登记,登记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8日15:3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67,投票简称为“先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8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8月1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委托人对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该列打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 表决结果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00 |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字(法人加盖公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