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电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作为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我们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并在决议有效期内根据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保障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加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及资金安全,也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二、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执业资质,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公司2022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天健具备为公司担任年度审计机构的条件和能力,我们同意续聘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毛卫民:
钱娟萍:
戴国骏: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