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电子:关于2023年度获得政府补助情况的公告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获得政府补助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3年度累计收到政府补助共计16,724,887.43元。详见下表:
序号 | 补助项目 | 收到补助的时间 | 补助金额(元) | 发放主体 | 政策依据 | 可持续性 |
1 | 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 | 2023年1月 | 783,174.21 | 杭州市滨江区税务局 | 财税【2011】100 号 | 是 |
2 | 区专利授权补贴 | 2023年2月 | 1,700.00 |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杭高新【2021】13号 | 否 |
3 | 区专利授权补贴 | 2023年2月 | 1,700.00 |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杭高新【2021】13号 | 否 |
4 | 未来工厂奖励 | 2023年2月 | 600,000.00 |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区经信【2023】5号 | 否 |
5 | 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 | 2023年2月 | 1,417,211.71 | 杭州市滨江区税务局 | 财税【2011】100 号 | 是 |
6 | 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 | 2023年2月 | 1,251,673.85 | 杭州市滨江区税务局 | 财税【2011】100 号 | 是 |
7 | 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 | 2023年3月 | 561,294.99 | 杭州市滨江区税务局 | 财税【2011】100 号 | 是 |
8 | 制造业奖励 | 2023年4月 | 20,000.00 |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进一步做好“助企开门红”有关工作的通知》 | 否 |
9 | 未来工厂奖励 | 2023年4月 | 600,000.00 |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区经信【2023】5号 | 否 |
10 | 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 | 2023年4月 | 837,142.21 | 杭州市滨江区税务局 | 财税【2011】100 号 | 是 |
11 | 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 | 2023年5月 | 1,103,895.03 | 杭州市滨江区税务局 | 财税【2011】100 号 | 是 |
12 | 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 | 2023年6月 | 1,106,386.73 | 杭州市滨江区税务局 | 财税【2011】100 号 | 是 |
13 | 发明专利年度补贴 | 2023年7月 | 2,000.00 |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浙市监知〔2020〕15号 | 否 |
14 | 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 | 2023年7月 | 1,181,642.77 | 杭州市滨江区税务局 | 财税【2011】100 号 | 是 |
15 | 市专精特新企业资助 | 2023年8月 | 100,000.00 |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杭政办发【2022】29号 | 否 |
16 | 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 | 2023年8月 | 1,141,077.83 | 杭州市滨江区税务局 | 财税【2011】100 号 | 是 |
17 | 区专精特新企业资助 | 2023年9月 | 100,000.00 |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杭政办发【2022】29号 | 否 |
18 | 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 | 2023年9月 | 1,414,553.55 | 杭州市滨江区税务局 | 财税【2011】100 号 | 是 |
19 | 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 | 2023年11月 | 1,065,556.88 | 杭州市滨江区税务局 | 财税【2011】100 号 | 是 |
20 | 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 | 2023年11月 | 1,145,031.06 | 杭州市滨江区税务局 | 财税【2011】100 号 | 是 |
21 | 市级“鲲鹏计划”企业上规模奖励 | 2023年12月 | 500,000.00 |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鲲鹏计划”制造业企业上规模奖励的通知》 | 否 |
22 | 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 | 2023年12月 | 1,790,846.61 | 杭州市滨江区税务局 | 财税【2011】100 号 | 是 |
合计 | 16,724,887.43 |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本次获得的政府补助不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故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将上述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0元,计入其他收益16,724,887.43元,计入递延收益0元。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3.补助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其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