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恩股份: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768 股票简称:国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5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恩股份”)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于近日签署相关对外担保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融资授信等提供对外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万元) | 授信单位 | 担保方式 | 担保期间 | 合同签订 |
1 | 浙江国恩物产有限公司 | 5,0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分行 | 连带责任保证 | 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最高额保证合同》 (鄞州2023人保001) |
2 | 浙江一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3,000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 | 连带责任保证 | 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最高额保证合同》(ZB2281202300000007) |
二、对外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公司预计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的担保额度,子公司预计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国恩股份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32亿元。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并由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担保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均在公司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
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浙江国恩物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恩物产”)
成立日期:2021年08月05日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高新区新晖路139号1号楼508室法定代表人:许力山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橡胶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纸制品销售;木材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比例:国恩股份全资子公司青岛国恩塑贸有限公司持有其60%股权,宁波泰金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4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32,005.37 | 17,242.28 |
负债总额 | 25,455.23 | 11,104.13 |
净资产 | 6,550.15 | 6,138.15 |
项目 | 2023年1-6月 | 2022年度 |
营业收入 | 62,789.73 | 132,664.09 |
利润总额 | 546.32 | -1,157.77 |
净利润 | 413.09 | -874.84 |
2、浙江一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一塑”)
成立日期:2020年07月10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北蝉乡(综保区)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4号楼409-85室法定代表人:王爱国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权比例:国恩股份持有其70%股权,青岛一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20%股权,浙江自贸区迪一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10%股权。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100,025.50 | 79,644.59 |
负债总额 | 72,253.71 | 54,111.24 |
净资产 | 27,771.78 | 25,533.35 |
项目 | 2023年1-6月 | 2022年度 |
营业收入 | 53,151.16 | 0.00 |
利润总额 | -1,265.75 | -2,452.93 |
净利润 | -1,264.57 | -2,447.90 |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鄞州2023人保001)
(1)保证人: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分行
(3)债务人:浙江国恩物产有限公司
(4)主债权:除依法另行确定或约定发生期间外,在下列期间内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权,以及在本合同生效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已经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
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2023年1月5日起至2033年12月31日。
(5)最高债权额:伍仟万元整
(6)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保证范围: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8)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ZB2281202300000007)
(1)保证人: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
(3)债务人:浙江一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4)主债权:债权人在自2023 年06月20日至2026年06月20日止的期间内与债务人办理各类融资业所发生的债权(前述期间是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即“债权确定期间”),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权(如有)。前述主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壹亿叁仟万元整为限。
(5)最高债权额:壹亿叁仟万元整
(6)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7)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面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8)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董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的担保资源,解决公司业务需求,可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有益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由于各被担保人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与合并
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公司能够充分了解担保公司的经营情况,能够掌握与监控其资金流向和财务变化情况,公司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实施内部审计以防范和控制风险。公司本次为浙江一塑、国恩物产融资提供担保有助于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以上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浙江一塑、国恩物产资信良好,公司对其拥有绝对的控制权,其经营发展前景向好,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提供担保,有助于支持子公司拓展融资渠道,保障子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保证其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获得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为55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24,4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55.12%。公司对外担保全部为对子公司进行担保,无其他对外担保。
公司除上述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亦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等事项。
特此公告。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